只是路過公共場所…警察能要求出示證件? 律師這樣說

記者王致凱/採訪報導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在超商遭攔檢要求檢查證件,讓他批評台灣成了「警察國家」。對此,律師呂秋遠表示,《警察職權行使法》中有規定,警方若發現「可疑人士」,確實可以要求出示證件,若對方不願出示,警方可以將他帶回派出所查核身分。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拒絕盤查,民眾:沒有犯罪事實不能攔。(圖/記者柳名耕翻攝,下同

呂秋遠表示,其實警方攔查民眾爭議,天天都在發生,只是因為李永得為中央部會官員,因此較受社會關注。呂秋遠說,盤查身分是警方查緝通緝犯或犯罪的重要方式,但是卻會有違反人權疑慮,這部分必須在兩者間取得平衡。

呂秋遠說,警察可以在公共場所攔查「可疑人士」,但何謂「可疑」的確較難認定。他指出,若民眾遇到類似情況,但自認沒有違反任何法令,的確可以拒絕向警方出示證件;但警方若是仍認定受攔查者可疑,也可以將其帶回警局,查核其身分。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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