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行70m...肇逃撞死清大「物理奇才」 惡男殺人罪起訴

▲胡男撞死清大博士生林仲桓,肇事現場血跡斑斑。(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男子胡家瑞(26歲)去年6月晚間駕駛改裝車,在新北市新店區闖紅燈撞倒2名路人,其中32歲的清華大學博士生林仲桓遭拖行70公尺慘死,胡男肇事後竟然逃逸,還將林男卡在車底的筆電棄置在新店溪企圖滅證。檢方認定,胡男明知撞到人,竟還強行拖行,有不確定殺人故意,16日依殺人罪嫌將他起訴。

2016年6月22日深夜11時許,清大物理所博士生林仲桓吃完消夜,正準備步行回租屋處,行經新店中興路、民權路斑馬線時,遭違規闖紅燈並超速的胡家瑞撞上。胡男先撞上林姓博士生,再撞倒另名許姓女子,他明知林男遭捲入車底,竟還加速逃逸,導致林男被拖行約70公尺,送醫次日因創傷性休克宣告不治。同被撞的許女則膝蓋挫傷。

林仲桓是清大物理所博士生,研究半導體材料「鍺烯」。林男的指導教授唐述中先前受訪時曾說,林仲桓在清大已經15年了,是個性外向、優秀認真的學生,他研究的鍺烯是半導體薄膜材料的重大發現,有望能取大石墨烯,加快傳輸速度,可謂物理重大突破,原本預計將在美國發表成果,未料不幸慘死。唐述中感嘆「痛失英才!」

胡男肇事後12小時投案,辯稱「不知撞到人」,警方對他抽血、驗尿皆未查出異狀,初期案情不明朗,因此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諭令胡男5萬元交保,未料胡男獲釋後竟回到車上,將林男卡在車底的筆電取走,疑似已事先焚毀過,再丟到新店溪,企圖滅證,導致林男多年研究成果付之一炬。

▼胡男肇事後疑似焚燒林男攜帶的筆電,企圖滅證。

檢方偵訊時,林男否認違規,辯稱是看到綠燈才迴轉,供稱因為擋風玻璃隔熱紙較黑,車內音樂開比較大聲,因此不知撞到人;至於滅證部分,胡男也否認焚燒筆電,供稱是卡在車底產生火花而毀損。

不過檢方勘查監視器畫面,比對目擊者證詞,發現胡男肇事時,車身因輾過死者而激烈晃動,且目擊者也指證當時胡男確實闖紅燈,因此不採信胡男說詞,認定他明知撞到人,仍拖行傷者高速逃逸,有不確定之殺人故意,將他依殺人罪起訴。至於涉及滅證部分,檢方認為他是湮滅自身犯行的物證,而非他人的犯罪證據,因此不符合滅證要件,這部分將他不起訴。

另外在檢警偵辦期間,胡男去年10月還持改造手槍企圖自戕,造成太陽穴受傷。他表示因為涉及撞死人案件心情不佳,才會企圖尋短。這部分日前另被檢方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

▼清大博士生林仲桓(左一),是教授眼中的優秀學生。(圖/翻攝自林仲桓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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