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再審后豐大橋命案! 兒獄前舉牌「讓爸爸回家」

▲洪世緯的兒子手持標語為爸爸加油。(圖/翻攝自島國冤獄紀實:王淇政、洪世緯的冤獄事件簿粉絲專頁)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及律師邱顯智等人7日上午前往台中監獄,聲援后豐大橋墜橋案的關係人王淇政與洪世緯。羅士翔表示,案子至今已屆滿12年,希望台中高分院能夠重啟審判,還兩人清白。

后豐大橋墜橋案發生於民國91年12月7日凌晨,當時一名陳姓女子自橋上墜落河床身亡,男友王淇政第一時間下河床救人、同行友人洪世緯也撥打119叫救護車。

事發後,檢方原本判定此案為自殺,但陳女的家屬認為是王、洪兩人殺害陳女,聲請再議;此外,一名目擊證人也向檢方翻供表示,當時在案發地點50公尺遠的地方釣魚,看見王淇政與洪世緯一同將陳女抱起,作勢往橋下丟。因此,台中地院及高分院審理後,將王淇政與洪世緯以共同殺人罪分別判處15年及12年6月有期徒刑;但監委馬以工、李復甸、余騰芳在101年提出《后豐大橋疑似冤獄案》調查報告,認定本案為冤案,要求相關單位重審,目前重審案已在台中高分院。

律師邱顯智表示,王淇政與洪世緯已經失去自由超過1千日,這個案子可說跟江國慶一樣,不只家人、律師團為他們喊冤、聲請再審,台中高分檢也曾認為案子有疑點,為兩人聲請再審,而兩任檢察總長陳聰明、黃世銘也都為此案提起過非常上訴,但目前案子還是無法平反;他也強調,案子已經過12年,希望儘速開啟再審。

王淇政的母親也表示,判決確定後這幾年,家人親友東奔西走四處求情,希望讓兩人早日洗刷冤屈;此外,洪世緯當時只是幫忙開車載王淇政前往后豐大橋,竟捲入冤獄,近日洪媽媽癌末逝世,臨走前仍不能看見兒子清白,讓她感到十分虧欠。

▼羅士翔、邱顯智等人7日上午前往台中監獄要求重啟審判后豐大橋墜橋案。(圖/翻攝自島國冤獄紀實:王淇政、洪世緯的冤獄事件簿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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