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山國家公園禁餵獼猴 4月起將開罰1500至3000元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4月1日要落實國家公園法,任意餵養台灣獼猴、流浪貓犬、設置攤販、亂丟垃圾及破壞環境等行為,將會依法裁罰新台幣1500元至3000元的罰款。

▲壽山4月1日起落實國家公園法,嚴禁餵養台灣獼猴。(圖/取自台灣國家公園)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表示,壽山2012年6月22日公告禁止事項後,透過志工及國家公園警察的宣導規勸,共計開出49張勸導單,並對屢次勸導不遵守規定的遊客開罰,其中包括餵養流浪動物、在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範圍內設攤販賣、破壞自然景觀和亂砍樹木等違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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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處說,4月1日開始要嚴格保護國家特有自然風景、野生動物及古蹟,若發現民眾有違規等行為,將依法開罰新台幣1500元至3000元的罰款。

另外,據內政部統計,2012年造訪各個國家公園的遊客總計達1943萬人次,違反國家公園法案件有452件,其中以墾丁國家公園219件最多,違規項目前三名依序為,擅入禁區89件、破壞生態環境88件及設置攤販8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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