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民當人頭戶 6年6萬黃金洗錢上千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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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檢警經半年的蒐證後,查出從事黃金買賣的史姓、李姓男子涉嫌利用遊民設立珠寶人頭公司,每日收受國外匯入大量資金從事黃金買賣,6年來估計共買入6萬多公斤出口到美國、香港,價值高達960億元。檢調昨搜查19家人頭公司,查扣重達64公斤(市值1億多)的黃金條塊等,帶回史男與涉案28人偵訊。

檢警調查發現,史男與李男透過人頭公司收受從香港匯入的資金,從事黃金買賣,6年來洗錢上千億。在全台各地利用遊民當人頭,設立人頭珠寶公司,經營類型從珠寶、貴金屬、銀樓都有,每隔半年就更換負責人與公司名稱以逃漏稅、躲避洗錢被查獲。

據台灣銀行昨公告的黃金交易價,每公克為1600元,6萬多公斤的黃金按此計算,市值高達960億,此案是國內有史以來金額最大的黃金洗錢案。

▼檢警在此案中查扣64公斤黃金,價值高達960億。(圖/示意圖/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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