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20縣大學生陳嘉鴻不甘心與陳姓女友分手,2010年2月28日晚間,他駕車看見18歲的莊旻翰騎機車載陳女回家,怒而從後追上想攔下理論,造成莊男連人帶車撞上堤防不治,台中高分院依傷害致死罪,判決陳男7年徒刑。
陳嘉鴻就讀中州技術學院,去年2月28日元宵節當晚,到前女友家附近等候,看到莊旻翰載著前女友回家,陳男等陳女進了家門,就想攔下莊男理論,莊騎車在前閃、陳開車緊追,莊騎到龍井區龍田陸橋下,不知前面沒有去路,煞車不及撞到堤防水泥牆,導致頭部重傷,顱內出血不治。
台中高分院判決,陳男無殺人犯意,符合自首,賠償死者家屬470萬元,依「傷害致死罪」判決陳男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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