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集團前董事長林蔚山,遭檢方指控,挪用公款金援私人投資的通達公司,造成大同集團虧損15億6千餘萬元。林蔚山最後遭判刑8年定讞、併科罰金3億元,已經於4年前發監執行。但他認為自己遭到陷害,聲請再審,高等法院不採信而駁回;他提出抗告,最高法院25日駁回確定。
2023-04-25 11:14大同公司董事長林蔚山被控以轉投資、假交易方式,挪用公司資產新台幣10多億元,挹注個人投資通達公司虧損。板橋地院29日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判林蔚山有期徒刑4年6個月、通達公司負責人周雲楠則依詐欺取財等罪,判處4年6月徒刑。
2012-06-29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