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擬修法,未來教育部長、次長、主秘、司長及處長在離職3年內都不得轉任私校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或專科學校以上校長等職務,就是要禁止外界所稱的「門神」。對此,高教工會痛批,「這次修法是在打假球」,就算只是當個工友,退休官員仍可以拿著幾十萬月薪,到私校擔任其他職務,獲取不正當利益。
2016-11-02 18:15不少政府官員退休後轉任私立學校擔任要職,一邊領著月退休俸,一邊又領著高薪,被外界批為「私校門神」或「雙薪肥貓」。教育部長潘文忠2日在部務會報致詞表示,將修改教育部組織法,未來只要擔任過部長、次長、司長、處長,及跟高教技職相關主管,離職3年內都不能擔任私校董事、專科以上校長等相關主要職務,不溯及既往。
2016-11-02 15:38教部官員轉任私校要職一事延燒,立委陳亭妃19日在立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教育部長吳思華指出,退休人員轉任私校要職並領雙薪雖無違法,嚴重造成社會觀感不佳,要求訂定「教育部旋轉門」條款。吳思華表示,自己贊成修法,會盡快要求銓敘部檢討。
2015-11-19 09:48高教工會18日揭露20年來教育部退休官員去向,發現有極高比例會前往私校擔任要職,其中更有多達3位前教育部長、10位常務或政務次長進入私校轉認為校長、副校長,甚至校董!讓高教工會大聲呼籲,應立即禁止教育部官員退休後至私立學校繼續任職的「旋轉門條款」!
2015-11-18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