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山地原住民立委簡東明立委選舉時遭認定現金賄選判5年6月,2019年4月更一審判無罪,全案審理中。台中高分院22日針對簡東明當選無效之訴審結,認為檢察官無法舉證簡給的錢用來行賄,且每人收到的錢數字固定,與常情不同等,廢棄一審當選無效判決,不得上訴。簡東明當選有效,可以繼續當立委。
2019-05-22 17:33在2011年立委選舉前被控賄選的國民黨立委簡東明等6人,27日召開記者會自清,表示纏訟近2年的賄選疑雲,歷經13次出庭之後,刑事部分高分院已在今年7月判決無罪定讞,民事部分也在本月17日宣判無罪。簡東明還說,不會對當時不實報導的媒體提告,因為信仰他選擇包容。
2013-12-27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