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公墓旁火警!廂型車燒成廢鐵 阿北「身懷打火機」留現場

▲▼ 淡水第一公墓旁火警,警方不排除人為縱火            。(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 淡水第一公墓旁火警,警方不排除人為縱火 。(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記者戴上容/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區第一公墓旁空地,今28日下午3時許,冒出大量濃煙,現場一輛廢棄廂型車及周邊雜物被燒毀,警消出動人車,初估燃燒面積約10平方公尺,警方現場調查,發現一名93歲失智老翁身上有打火機,附近民眾說曾經看過他在那邊燒東西,警不排除有縱火可能,詳情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新北市淡水區竿蓁一街102巷1號(淡水第一公墓附近),今天下午3時24分大量火煙直上天際,附近居民見狀趕緊報案,新北市消防局獲報出動搶救車輛車、消防員人趕抵現場,經布水線成功撲滅火勢。

警方調查,一名93歲張姓失智老翁在現場,並發現他身上攜帶打火機,在經詢問附近居民,有民眾說有看到他在那邊燒東西過,警方將他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由於燃燒的汽車是報廢車輛,已閒置許久,警方目前正聯繫車主製作筆錄。

▲▼ 淡水第一公墓旁火警,警方不排除人為縱火            。(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新北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呼籲,田野整地引火燃燒應依法規於行為實施5日前向消防局提出申請,且必須有人在場顧守。若未依規定致火災之行為,可依消防法第14條第1項、第41條之規定,可罰處3000元以下罰鍰。若涉及違反空氣污染疑慮,再通報環保局裁處。

另也提醒,清明防火牢記「不任意燒雜草」、「不隨意丟煙蒂」、「不讓冥紙飛揚」、「不放爆竹煙火」、「記得撲滅餘燼」以及「記得隨手收拾垃圾」4不2記得,以防墓園火警釀災。

▲▼ 淡水第一公墓旁火警,警方不排除人為縱火            。(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 淡水第一公墓旁火警,警方不排除人為縱火            。(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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