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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年前已列毒性物質!花蓮鼓勵汰換石綿建材 補助拆除清運費

▲▼石綿纖維有極高影響健康風險,35年前已被公告為毒性化學物質。(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石綿纖維有極高影響健康風險,35年前已被公告為毒性化學物質。(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為鼓勵民眾汰換老舊石綿建材,同時使拆除後含石綿建材廢棄物都能妥善清理,花蓮縣政府今年度針對家戶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運進行補助,即日起至今年10月31日前,可申請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補助,環保局將安排業者協助清理拆除後之含石綿建材廢棄物,方便民眾清理並維護花蓮縣環境安全。

石綿早期被廣泛應用於建材,但若經不當拆除或破碎而吸入飛散的石綿纖維,將導致健康風險,因此自民國78年起已被公告列管為毒性化學物質;如民眾家中如有石綿建材需拆除,應委託合法營造業或拆除業者,且拆除過程應採取安全措施,並保持石綿建材完整性,避免破碎造成粉塵飛散。

▲▼石綿纖維有極高影響健康風險,35年前已被公告為毒性化學物質。(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民眾家中如有石綿建材需拆除,應委託合法業者處理,避免破碎造成粉塵飛散影響健康。

台灣早將石綿公告列管為毒性化學物質後,各機關陸續公布禁用規定,且民眾家中若有石綿建材清除處理需求,常面臨高額的處理費用。為此,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特別向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爭取經費,且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補助,民眾依照規定填寫相關補助申請表,提出相關資料向環保局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後環保局將提供免費包材,並安排清理業者進行後續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工作。

▲▼石綿纖維有極高影響健康風險,35年前已被公告為毒性化學物質。(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只要位於花蓮縣轄內之建築物且為民眾私有住宅、個人農業設施(無畜牧場、飼養登記證)、寺廟、教堂等非屬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規定事業者,其拆除後之含石綿建材(如石棉瓦、石綿浪板等),經環保局審查核可後,即符合補助資格。

即日起至今年10月31日(或補助經費用罄前),符合資格且有需求的縣民均可向環保局提出申請,或填寫「石綿建材拆除意願回覆」線上表單(https://reurl.cc/qrXGZg) 。

如有「石綿建材廢棄物拆除申請問題」可撥打專線電話03-8237575分機2310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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