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黃國昌提告求償100萬!周玉蔻喊不公平 要他離開司法法制委員會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媒體人周玉蔻去年(2023年)在臉書po文指稱黃國昌「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硬上女學生」等語,被黃提告求償精神慰撫100萬元並須刪文等,周前次到台北地院出庭,聲稱「對我的情感造成很大傷害」但仍願和解, 雙方今(26日)再度開庭。庭後周玉蔻首訪,並喊話要求黃國昌離開司法法制委員會,對她才是公平的。

▲▼        被黃國昌提告,周玉蔻庭後受訪     。(圖/記者黃哲民攝)

▲被黃國昌提告,周玉蔻庭後受訪。(圖/記者黃哲民攝)

本案源於去年5月間,當時仍為時代力量政黨黨員的黃國昌,在網媒專訪時說,若有機會當法務部長「我一定去」,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隔月(6月)12日與網紅「館長」陳之漢同框直播,喊話若當選總統,會請黃國昌擔任法務部長。黃去年11月16日宣布退出自己曾任黨主席與立委的時力、加入民眾黨並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今年(2024年)1月當選。

周玉蔻在柯文哲與「館長」直播隔天(13日),於個人臉書po文,指稱「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等語。

▲▼        被黃國昌提告,周玉蔻庭後受訪     。(圖/記者黃哲民攝)

黃國昌批周玉蔻「惡意捏造這種不實內容,真的有夠下流」,周回敬黃「有沒有法律常識?罵人就不能文明一點」。黃隨即提告要求周賠償精神慰撫100萬元,並刪除本案貼文,另須在報紙頭版刊登本件判決主文1天、在周的個人臉書置頂刊登本件判決主文30天。

北院去年11月21日首度開庭時,周玉蔻的律師主張黃國昌是公眾人物,且為可能的法務部長人選,應以最大容忍接受外界嚴格檢視個人人格、經歷與操守等,而黃擔任大學教授期間,有無違反教學倫理、以老師和學生不對等的地位出現超越師生關係情形,是可受公評之事。

黃國昌的律師反駁指出,周玉蔻提出的往事,當年是討論「師生戀」,但周本案貼文以「在教室裡」、「硬上女學生」等字眼,利用去年6月間國內的#Metoo風潮,已具體指控黃涉及性騷擾甚至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犯罪,不但超出意見表達範圍,更構成不實的事實陳述。

北院今年1月23日第2度開庭,周玉蔻親自出庭,以她獨特嗓音嬌嗔黃國昌提告前「沒有經過跟我的對話」,反而「也把我罵了一頓」,她以前支持過黃的募款,黃本案提告「對我的情感造成很大傷害」,她很錯愕,認為「2個公眾人物不需要相互仇視,因為我們都是關心社會」。

法官試圖勸和解,肯定周玉蔻跟黃國昌「對台灣民主政治有很多貢獻」,都是有正義感的人,「法官很欽佩2位」,希望雙方協助迅速有效率解決紛爭,「如果沒意願,法官不勉強」。黃當天沒出庭,律師答應把法官的意見轉達給黃。

今北院再度開庭,庭後周玉蔻接受媒體訪問,表示黃國昌現在是司法法制管理委員會的委員,以他的身分對她提告,對於法官來說壓力非常大,因此認為黃國昌應該離開司法法制委員會,對她才公平,且對她的提告,也必須在黃國昌離開後才能宣判。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