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斯綱議員遭爆「撞人車肇逃」 關鍵證人現身...女亂發文被起訴

▲▼蔣萬安與北市8名立委候選人抽號次,張斯綱。(圖/記者周宸亘攝)

▲北市議員張斯綱去年參選立委期間遭許姓女網友不實控「撞人車、肇逃」被依選罷法起訴。(資料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國民黨議員張斯綱去年參選立委期間,遭許姓女網友發文指控「你撞人車、肇逃」、「交通分局在你的威脅下,為你解套」及「專門玩陰」等文字,張看到後報警提告。檢方為求謹慎,找來與張發生車禍的車主,認過程中確實無施壓且和解,認許女貼文貶損張名譽。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選罷法將許女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去年12月18日許姓女網友為使參選第11屆立委候選人張斯綱不當選,在家登入個人臉書張貼:「張斯綱議員,你撞人車肇逃」、「為什麼不能以身作則遵守交通規則」、「交通分局在你的威脅下,為你解套」、「你要害死多少交通分局的同仁」、「專門玩陰的」更稱張是「特權民代」,要士林北投選民「去挖他的底,選錯人,倒楣的是自己」等文字。2天後,張斯綱看到該篇文章,報警處理。

許女到案時稱,這些內容是自己透過管道得知,部分消息來源不能說。

承辦檢察官為求事實,請來與張發生事故的車主。該名車主證述,去年11月7日張倒車時,不慎擦撞其停放路邊車輛後,立刻下車查看受損,事後雙方達成和解,張也依車損估價匯付款項,過程中並無任何施壓行為。

檢方據交通事故現場等資料、車主證述,認張當時駕駛車輛倒車,右後車尾不慎擦撞,後經警方調查訪問,也依息事案件處理該事故,認許女涉犯加重誹謗及違反選罷法,日前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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