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指社宅興建效率不彰 租金2萬至4萬500元:超出一般人負擔能力

▲▼監察院,監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彈劾,糾正案,行政機關,國定古蹟,原台北州廳,森山松之助。(圖/記者李毓康攝)

▲監察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我國由於都會區居住成本過高,高房價成為十大民怨之首,為解決都會區住房問題,政府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計畫至2024年底興建12萬戶社會住宅。惟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之社宅興辦進度,興建效率疑有不彰。經監委賴振昌、蔡崇義提出調查報告,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27日決議通過,促請行政院督飭所屬確實檢討改進。

監察委員賴振昌、蔡崇義調查發現,政府自2017年開始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預定至2024年底直接興建12萬戶社會住宅。據內政部統計,截至2023年12月底止,已直接興建94,043戶社會住宅(含「既有」、「新完工」、「興建中」及「已決標待開工」,不含「規劃中」),興辦進度約為78.37%,預估2024年底可達成107.32%超越全部計畫目標。

監委分析2023年12月底數據發現,雖然含興建中及已決標之戶數已達標,但因決標與實際完工日期尚有時間落差,已完工(含既有)可入住之社會住宅不足,以致社會住宅中籤率偏低,不僅難以滿足民眾需求,更遑論發揮健全租屋市場,進一步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市場均衡機制,造成外界質疑政府興建社會住宅效率不彰。

監委表示,鑒於國民對社會住宅之殷切企盼,中央與地方政府允應攜手同心、排除萬難,提升社會住宅興辦速度與量能,加速落實居住正義。

監委指出,推動社會住宅乃我國當前重要的居住政策,卻因都會區寸土寸金、覓地困難,如何取得適合基地,成為興建社會住宅最大挑戰。經監察院調查,截至2023年中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與各直轄市政府管有6都範圍內遭占用、空置之大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上)住、商、工用地高達537.12公頃,明顯未發揮公地促進社會與全民福祉之使命。

監委表示,社會住宅主要為解決社會、經濟弱勢、青年族群與部分中產階級所面臨的基本居住問題,使其享有穩定可負擔的安居之所。然以雙北地區為例,有部分2至3房型社會住宅租金落在2萬元至4萬500元之間,恐已超出一般承租人之負擔能力,有悖社會住宅照顧社會上相對弱勢族群之理念,政府允應加速研擬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讓社會住宅真正成為無力購屋或租屋者合理、安心的居住消費選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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