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特別費還洩密!柯P北市府愛將拒認罪 辯助立委善盡職責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灣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時的市府勞動局女局長陳信瑜,涉以不實單據詐領特別費2萬餘元,又洩漏《鏡電視》勞檢資料給時任民眾黨立委蔡壁如等人開記者會,陳女被起訴涉犯貪污、洩密等罪嫌,台北地院今(21日)開庭,陳女不認罪,舉「大水庫理論」辯解無貪污犯意,堅稱提供資料是讓立委「善盡職責」,法官諭知擇期再開庭。

▲▼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時的市府勞動局女局長陳信瑜,被起訴涉詐領特別費與洩露勞檢資料,到台北地院出庭不認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時的市府勞動局女局長陳信瑜,被起訴涉詐領特別費與洩露勞檢資料,到台北地院出庭不認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現年55歲的陳信瑜出身綠營,曾任民進黨高雄市議員共4屆,2018年連任失敗,2020年受邀進入柯P市府團隊擔任勞動局長,被視為柯P愛將,但2022年7月間,陳信瑜因被檢舉涉將首長特別費用於私人飲宴,並以不實單據核銷10筆共2.2萬餘元,經檢調約談後交保20萬元,陳女同年9月請辭生效。

檢方偵辦另查出陳信瑜在同年(2022年)3月間,因職務取得《鏡電視》勞檢資料,卻私自用LINE傳給蔡壁如等人開記者會,揭露出現大量解僱員工情形,陳女因此被監察院彈劾。檢方今年(2023年)3月起訴陳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等罪嫌。

北院今第2度開庭,陳信瑜依舊不認罪,針對被控違法外洩《鏡電視》勞檢資料一事,她透過律師主張立委具有向公務機關查詢資料的權限,本案勞檢資料也不是《政府資訊公開法》須限制公開的文書,陳女坦承的確是蔡壁如直接向她索取,但她認為公務機關須配合立委調取資料,她提供資料是讓立委「善盡職責」,不構成洩密。

▲▼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時的市府勞動局女局長陳信瑜,被起訴涉詐領特別費與洩露勞檢資料,到台北地院出庭不認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時的市府勞動局女局長陳信瑜(後右),被起訴涉詐領特別費與洩露勞檢資料,到台北地院出庭不認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法官反問陳信瑜為何不請立委向台北市府調取資料,為何要逕自提供,律師團試圖解圍,指稱立委若向北市府索取資料、北市府應該也會給,這跟陳女直接提供的意思相同,因陳女時任局長「某種程度代表市府」,且立委可能認為有急迫性,陳女提供資料也沒造成後續勞檢的困難與障礙。

法官淡淡表示若意思相同,「陳小姐也就不會坐在這裡(指法庭)了」,法官並指辯護律師團聲請函詢北市府的法規問題不夠明確特定、內容太空泛,要讓北市府怎麼答覆。公訴檢察官也認為律師團企圖靠函詢「摸索證據」,但陳信瑜身為局長,理應熟悉法令,必須將函詢問題具體化。

律師團另試圖引用前總統馬英九在台北市長特別費案提出的「大水庫理論」,辯解陳信瑜任內自掏腰包許多公務支出沒報帳,總額高於用錯誤單據核銷特別費的部分,並聲請傳喚4位證人,證明陳女沒有貪污犯意。

檢方反對傳訊證人,吐槽現在已經不適用「大水庫理論」了,因為早年首長特別費其中一半免用單據核銷,才發展出「大水庫理論」證明沒貪污,如今首長特別費嚴格「實報實銷」、每筆支出一定要有單據,「大水庫理論」頂多用於有罪時的量刑參考,更不必函查陳女任內實際公務支出是否大於特別費收入。

由於檢辯雙方歧見仍多,法官費盡心思仍無法聚焦,諭知擇期再開庭。陳信瑜開完庭面帶笑容不回答記者發問,僅提醒記者「不要撞到(後面)」、「要申請加班費」,惹笑在旁替她護駕的律師,朝她揮手作勢「幹嘛講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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