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書瑤弟出借帳戶「每個月拿2萬」 扯鈴教練陽明山租別墅當共諜窩

▲▼北檢《國安法》被告魯劑賢。(圖/記者劉昌松攝)

▲扯鈴教練魯紀賢違反《國安法》遭收押起訴。(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扯鈴教練魯紀賢去年遭中共國安局情報人員吸收,在台利用郭書瑤弟弟郭伯廷等3名扯鈴好友帳戶,接收中共資金,郭弟出借帳戶可每月坐收2萬元,魯等人則在台透過網路人際,吸收現、退役士官兵發展組織,每份情資代價5千元到1、2萬元不等,總計不法資金最少570多萬元,台北地檢署17日依違反《國安法》、《銀行法》等罪起訴魯、郭弟等10人。

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國安站查出,魯紀賢疑因在台宣傳扯鈴運動不順,2010到2011年間,多次受邀到對岸,以宣揚傳統文化為由進行商演,2022年4月間,對岸國安局情報人員現身接觸,邀請魯紀賢協助回台幫忙吸收軍事單位的軍士官兵,中方並允諾可提供所需資金開銷。

▲▼北檢《國安法》被告林姿穎。(圖/記者劉昌松攝)

▲女士官林姿穎姊妹也遭收押。(圖/記者劉昌松攝)

魯紀賢回台後,考量自己曾涉及詐欺,不便使用個人帳戶,因此找來扯鈴好友郭柏廷、趙亦偉、曾姿婷3人商借帳戶,而為了方便組織運作,魯紀賢先在台北天母一帶租房當據點兼住處,後來改到陽明山上租別墅,供同夥如有需要時一起居住。

為了發展組織,魯紀賢先是在直播平台上,找到國防部電訊發展室士兵常德隆,常遭利誘後,協助在《楓之谷》等線上遊戲,以及部隊裡,繼續吸收同袍李德勝、以及林明慧、林姿穎姐妹檔,且為讓組織運作順利,待退的常男,還試圖在自己的單位裡尋找接手的下線。

▲北檢《國安法》被告郭伯廷為郭書瑤胞弟,以20萬元金額交保。(圖/記者劉昌松攝、翻攝自郭伯廷臉書)

▲郭伯廷光是靠出借帳戶就可月領2萬元。(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翻攝自郭伯廷臉書)

本身沒有當過兵的魯紀賢,也積極以招待飲宴、給付金錢報酬等方式,接觸、拉攏、吸收現役軍士官兵同袍或友人加入組織,並以每份5000元至數萬元利誘這些軍人協助蒐集、提供教育訓練講習實施計畫、競賽、測考實施計畫、工作會報資料等軍中文件。

至於魯紀賢發展組織所需資金,果真如共方當初承諾,透過大陸籍女子田曦,轉匯到郭伯廷等人帳戶,總計到2023年7月,檢調發動首波搜索行動為止,共接收中共資金至少570餘萬元,除了做為租賃據點、蒐集情資所用,郭柏廷等人光是提供帳戶作為接收資金,就可每月坐領2萬元。

檢察官黃冠中調查後,根據魯紀賢自白,以及相關文件、帳戶記錄,認定魯紀賢、常德隆、李德勝、馮世維以及林姿穎、林明慧等6人涉嫌違反《國安法》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最,郭伯廷等3人則涉嫌幫助犯,田曦另涉犯《銀行法》地下匯兌等罪,將10人一併提起公訴。其中郭柏廷在在偵查中獲20萬元交保,另外魯紀賢等在押7人將移由法院決定是否接押。

據了解,全案調查過程中發現,魯紀賢用來發展組織的資金除了田曦外,還有其他來源,且這些外流的文件中,有部分機密等級仍待國防部進行鑑識,因此北檢已另案偵辦其他現役軍士官洩密罪嫌部分。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