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黑吃黑押人討債「湊整數」 2車手頭多要14萬面臨無期重罪

▲▼人口販運,人口買賣,囚禁,綁架。(圖/取自Pixabay)

▲車手團不滿遭黑吃黑,把人押走痛毆後加價14萬才願放人,被從重依擄人勒贖未遂罪起訴。(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車手頭小佑、紅色不滿手下車手黑吃黑,A走詐騙不法所得36萬元,找人把黃姓介紹人押到停車場,輪由用球棒痛毆,逼黃男父親代為還錢,且臨時起意邀求贖金50萬湊整數才放人,黃父立即報案,結果小佑等5人就因為多要了14萬元,從原本5年以下的強制罪,直接變成最重可判無期徒刑擄人勒贖罪,遭檢察官提起公訴。

根據法院實務見解,如果加害人有其他原因目的,如索討債務,而押走、剝奪被害人自由的行為,應無成立擄人勒贖罪的餘地。但如果單純是要以被害人生命、身體安全或自由,換取相當的對價(例如贖金),就可能構成擄人勒贖罪中的「贖身」概念。而本件的楊姓車手頭(綽號小佑)、王姓車手頭(綽號紅色)就是踩到了這條法律紅線,面臨重罪官司。

根據檢警調查,小佑和紅色各自負責尋找車手,協助詐騙集團臨櫃提領騙得贓款,2023年間,小佑和紅色各自透過黃姓男子,找來2人分別幫忙擔任車手,但2人卻各自私吞21萬元、25萬元後消失無蹤,小佑、紅色不甘被黑吃黑,聯手找上當初的介紹人黃男,黃男自己掏腰包也只能幫忙還10萬元,小佑、紅色等人約黃男8月25日到桃園夜市見面。

沒想到黃男就被小佑、紅色押上車,載到新北市永和區1處停車場頂樓,由眾人輪由用球棒毆打黃男,黃男被打得頭破血流,頭部和四肢多處鈍挫傷,被迫打電話向父親求助金援,此時小佑、紅色明知黃男欠款只剩下36萬元,卻為了湊整數,要黃父拿出50萬元才願意放人,接著就把黃男載到台北市萬華區某河堤外休息等錢。

黃父接到勒贖電話後立刻報警,警方利用科技偵辦,馬上找到黃男,並快速循線找到其餘共犯共8人,並移送法辦,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小佑、紅色等人明知黃男和2名去向不明的車手只欠36萬元,卻多要了14萬元才肯放人,依照判例見解,認定犯行從一般為了討債的5年以下妨害自由強制罪,提升到7年以上到無期徒刑的擄人勒贖罪,因黃父最後沒有支付現金,因此依擄人勒贖未遂罪起訴小佑、紅等5人,另3名未成年送少年法庭調查。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