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買禮券行賄!想升課長領更多退休金 遭判刑上訴結果曝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高雄海關。(圖/高雄關提供)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資料圖/高雄關提供)

記者劉人豪/高雄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1名64歲廖姓官員,為了在65歲退休前晉升課長,將17張價值3000元的郵政禮券放在牛皮信封裡,試圖行賄蘇姓關務長,但關務長隔天立刻轉交給政風處調查,高雄地院法官痛斥「難以想像40年來是以何種理念擔任公職」,一審依賄賂罪判有期徒刑6月,而廖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廖男上訴不合法,予以駁回。

判決指出,廖男擔任公職已42年,自2020年10月起擔任高雄關旗津分關的稽查課稽核,但廖男想趁65歲退休前晉升第三序列課長,而蘇姓關務長擁有陞遷人員「綜合考評」中的20分核分權,因此在2021年8月製作自我推薦績效表上交給蘇姓關務長,惟當時陞遷甄審作業已結束,關務長表示得等到下年度才有機會。

2022年1月15日,因旗津分關主任屆齡退休,將依序辦理甄審作業,廖男終於等到機會,再度將自我推薦績效表寄給關務長、新任的廖姓分關主任以及關務署署長。

不過,廖男擔心升遷路又受阻,決定使出行賄大招,同月26日將放有17張價值3000元的郵政禮券的信封,並以公文封夾帶績效表遞交給辦事員協助轉交,然而關務長看裡面裝有禮券,隔天立刻封好交給政風處查辦。

審理時廖男否認行賄,強調蘇姓關務長之前在查緝私菸的案件屬於有功人員,卻沒有被列入領取獎金的名單,才會以禮券補貼;蘇姓關務長表示,並未參與查緝工作,所以不可能被列在有功名單中,就算有也會請人刪掉。

法官認為,廖男擔任公職已超過40年,居然還會認為能夠透過賄賂換取長官青睞進而陞遷,難以想像其在這40年來是基於何種理念擔任公職,且廖男始終否認犯行,無端耗費司法資源,難認有悔意,因此依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賄賂罪處6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17張郵政禮券均沒收。

廖男認為原判決違背法令提起復審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原處分撤銷,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原判決已詳述其得心證之理由,並就廖男主張,何以不足採取,分別予以指駁甚明,認為廖男其上訴為不合法,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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