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業務半年幫賺2千萬!遭秒解店長職踢群組 他怒告結局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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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姓房仲兼任店長,半年為公司賺進2千多萬的傭金,卻突然被解除職務踢出群組,他告上法院討應有報酬。(圖/pixabay)

記者蔡怡萍/台南報導

投資房地產業的張姓男子,因相中一名鄭姓房仲的業務能力,出資開店讓鄭男當店長,而該店果真在半年內就創造近6億銷售額,不料鄭男事後卻突然被張男解除店長職務、踢出群組,鄭男憤而提告求償任職期間約定卻未給付的報酬,張男卻向法官供稱他與鄭男並未簽訂委任契約,但法官檢視了LINE對話紀錄,認為雙方對契約有共同認定,判張男需賠償鄭182萬餘元。

根據判決,鄭姓房仲主張,因為所屬的不動產集團拓店需求,他透過孫姓負責人認識當時已投資5家加盟店的張姓男子,張男表示欣賞他的才能、同意出資開店,並由鄭來當店長,最終約定「營收的百分之30」作為鄭的報酬。

自2021年8月開業後短短半年內,該店就創造近6億元的總銷額,因而登上媒體版面;隔年1月,孫男向鄭表示有意招攬他另闢新店,鄭以還想繼續留任而拒絕,沒想到幾天後,張男卻突然召集店內同仁、宣布解除鄭的店長職務,片面終止委任契約、並立即將他踢出群組。

鄭男認為,他在職期間為店賺進傭金達2393萬餘元,為捍衛自身權益,他提告向張男追討委任報酬,並向加盟店請求業務培育獎金,計算後總共1085餘萬。

但張男供稱,給付給鄭男的薪水已比一般業務多出百分之10,為兼任店長的報酬,鄭並未與他或公司另訂委任契約,且公司甚至還誤發了非鄭男承辦的61萬培育獎金給他,表示鄭應該反過來將這筆錢還給公司。

法官檢視雙方的通訊對話,雖然皆是由LINE、口頭、會議約定,但仍看得出張男也認定鄭男擔任店長一職,不應將鄭身兼仲介業務與店長的報酬混為一談,將盈餘扣除成本計算後,張應依照委任契約賠償給鄭182萬餘元,而61萬培育獎金因舉證不足判免退還,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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