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防車接送應訊!炎亞綸遭質疑「耍特權」 婦幼隊:奉檢察官指示

記者黃彥傑、戴若涵/台北報導

MeToo狂燒!日前「抖音男神」耀樂指控,16歲時遭炎亞綸強迫性交、偷拍性愛影片,影片更慘遭外流。對此,炎亞綸6月21日無預警闖入耀樂記者會鞠躬道歉,但形象已重創。炎3日上午到台北市婦幼隊接受約談,但乘坐警方偵防車引發「耍特權」質疑,對此,警方回應了。

▲▼    針對炎亞綸坐偵防車到案,台北市婦幼隊偵防組長蘇文紹出面說明     。(圖/記者黃彥傑攝)

▲針對炎亞綸坐偵防車到案,台北市婦幼隊偵防組長蘇文紹出面說明 。(圖/記者黃彥傑攝)

由於炎亞綸涉及妨害性自主、兒少性剝削條例,台北市婦幼隊3日上午9時30分約談炎。炎亞綸3日上午9時40分左右在2名律師的陪同下到案說明。

據傳,性愛影片是在台北市士林區拍攝,警方將釐清拍攝影片的過程中是否違反當事人意願,是否有其他人協助拍攝。另外,士林地檢署同步指揮北市婦幼隊警員發動搜索,警方懷疑炎亞綸拍攝未成年性愛影片不只一宗,預計將搜扣平板、筆電、手機等相關3C物品進行過濾,要進一步釐清案情。

▲▼      炎亞綸今現身警局做筆錄       。(圖/記者黃彥傑翻攝)

▲炎亞綸今現身警局做筆錄。(圖/記者黃彥傑翻攝)

台北市婦幼隊偵防組長蘇文紹指出,針對今天中午部分媒體質疑,警方使用偵防車接送炎姓藝人接受詢問情節,澄清「我們沒有使用特權」,是奉檢察官指示,合法通知炎姓藝人到本隊說明案情,後續有相關偵查,才會使用偵防車接送。

針對此案,蘇文紹指出有搜索票,但沒有拘票,耀樂已經到案說明,今天主要針對耀樂指控炎的犯罪事證來進行了解,罪名要請示檢查官之後確認做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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