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中心12人染新冠亡被要求搬離 業者告管委會容許復業吞敗

▲▼老人,生病。(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老人長照中心在群聚感染事件過後被鄰居要求搬家,業者告大樓管委會容許重新營業吞敗。(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家租用社區大樓經營的老人長照中心,去年爆發群聚感染新冠肺炎事件,造成12位住民病歿,遭台北市府裁罰100萬元並要求改善,大樓住戶連署要求業者搬走,業者自認已完成清消,提告要求大樓管委會須容忍重新開業,台北地院認定業者疏失引發疫情失控,且至今未通過主管機關核准原址復業,管委會阻撓有理,判業者敗訴,可上訴。

本案長照中心原本位於北市信義區1棟華廈社區,去年(2021年)5月間爆發群聚感染事件,住民與工作人員共34人快篩陽性,台北市府社會局介入處理,按病情輕重分送不同醫院,後因12位住民病歿,業者被認定未依規定建立防疫機制,導致機構內疫情失控快速擴散,同年10月被裁罰100萬元,並暫停營業進行改善。

業者事後企圖回原址重新開業,但屢次受阻,因而提告主張已多次清消環境完成改善,確保不會再有感染情形,也承諾不使用大廈電梯進出,要求大樓管委會應容忍長照中心回到原址繼續經營,管委會不得有任何妨礙或阻擋行為。

▲▼ 養老院,照護之家,老人,輪椅。(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老人長照中心在群聚感染事件過後被鄰居要求搬家,業者告大樓管委會容許重新營業吞敗。(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大樓管委會否認阻撓業者,推稱業者沒按時付租金,加上沒完成社會局要求的復歸計畫,所以被房東終止租約,並非被管委會拒絕使用大樓建物。不過管委會也批業者沒立刻將群聚感染事件告知住戶,還製造管委會與住戶的對立。

法官查明業者機構內發生群聚感染事件後,大樓住戶去年7月連署陳情,向社會局堅決反對業者重新營運,並要求社會局廢止業者設立許可,之後管委會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對於業者在疫情期間對社區居民生命構成嚴重影響,傷害社區居民,甚至對社區提告等事,決議授權管委會全權處理,因此業者指稱遭管委會阻撓重新營業,應該確有其事。

不過法官指出,業者已被主管機關認定未落實防疫期間禁止探視,並須全程佩戴口罩、管理護理與生活環境等工作,以致產生防疫破口,具有重大疏失,且業者今年(2022年)1月仍被社會局發函通知有諸多項目沒完成改善,業者也自承還沒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原址復業,管委會若不制止業者違法經營,反而會有虧職守,據此判業者敗訴,可上訴。

對此,長照中心江姓負責人向《東森新媒體ETtoday》回應,敗訴原因是因管委會將問題丟給社會局,她解釋,去年疫情爆發,沒有任何經驗,因此慌了,在沒有快篩、疫苗情況下,不確定老人家們是否確診新冠肺炎,但後來也有向社區管委會致歉,並釋出各種善意,且願給防疫基金,全都遭拒,負責人委屈表示「病毒非我們製造」,現在也走向病毒共存,停業將近1年4個月,損失將近500多萬,但也從未想過要跟管委會求償,目前真的只想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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