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修正!18歲高中情侶可不經父母同意結婚 16歲女出現「性自主禁婚」怪象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法務部最近擬出「民法修正草案」初稿,打算將現行20歲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男女結婚年齡也一致調整為18歲,打破過去在父母同意下,男18歲、女16歲即可結婚的規定。不過修法後也衍生出一些問題,例如刑法規定女性16歲即性自主,但民法修正後,會變成「性自主卻不能結婚」的奇特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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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最近擬出「民法修正草案」初稿,打算將結婚年齡男女統一調整至18歲。(圖/記者林世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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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民法修正草案初稿中可以看到,法務部將18歲視為「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這跟全球170個國家接軌,也跟現行刑法負「完全責任能力」及行政罰法處罰對象的年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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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修正後,將會出現「16歲女性可幸自主卻無法結婚」的奇特現象。(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另外,男女結婚年齡也將統一調整為18歲,以往規定是在父母同意下「男18歲、女16歲」可以結婚,草案同步刪除「未成年須法定代理人同意」條款,未滿18歲男女均禁止結婚。修法後只要滿18歲,就算還在念高中,想要結婚不用經過父母同意就可以去登記。

不過由於現行刑法規定,女性年滿16歲即可擁有完全性自主權,但民法將女性結婚年齡16歲修正為18歲,未來可能會出現16歲女性可自主與人性交、卻不能結婚的奇特現象。有家長對於民法修正結婚年齡也抱持擔憂,認為年輕人太過衝動,如果18歲就可以不經父母同意登記結婚,有可能變成父母收爛攤子,造成更多社會問題;不過也有父母抱持祝福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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