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餐廳取名「土八路」涉辱中共革命先烈!當局怒整治

▲浙江麗水一家餐廳取名為「土八路」。(圖/翻攝自《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浙江麗水一家餐廳取名為「土八路」。(圖/翻攝自《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記者馬叔安/綜合報導

浙江麗水蓮都區有一家餐館取名為「土八路菜館」,因涉嫌損害八路軍革命先烈的名譽,當地司法部門認定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責令整改,上個月28日和有關單位到現場進行執法動作。身為退伍軍人的店家老闆表示,現在才意識到這個名稱的確不妥,並將招牌拆除。

《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指出,餐館在十字路口樹有醒目的「土八路菜館→30米」指示路標,餐館的正門牌匾上、玻璃門上、側門牆上、玻璃門上寫有「土八路」、「土八路菜館歡迎您」等字樣,正門前還懸掛著兩個寫有「土八路」字樣的紅燈籠,就連餐館門口的大樹上也懸掛著「土八路」字樣的招牌,而該餐館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名稱為「麗水市蓮都區湯舜小炒店」。

▲浙江麗水一家餐廳取名為「土八路」。(圖/翻攝自《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浙江麗水一家餐廳取名為「土八路」。(圖/翻攝自《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檢察官認為,「土八路」是抗戰時期敵人對中共領導的抗日游擊隊、敵後武工隊等非正規武裝力量的蔑稱,該餐館使用「土八路菜館」作為店鋪經營的招牌名稱,且在市區交通要道上樹立醒目的「土八路菜館」指示路標,在餐館門前多處懸掛「土八路」標誌,違反社會公序良俗,有損革命先烈名譽,「八路」作為集體名稱也不宜使用在個體工商戶名稱中。

八路軍,全稱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後改稱國民革命軍第十八集團軍,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部隊,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前身之一。

▲浙江麗水一家餐廳取名為「土八路」。(圖/翻攝自《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各部門人員在現場執法的情形。(圖/翻攝自《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蓮都區人民檢察院與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執法人員上個月28日到現場處理,行政機關現場對涉案商家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依法責令商家立即停止使用「土八路」作為餐館名稱,並自行拆除「土八路」標誌。

根據大陸《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個體工商戶名稱不得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共利益,不得違反社會公序良俗。」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