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小姐欺騙男客感情與金錢還講幹話 「千金換得酒女一笑」

▲酒店小姐以願意結婚為由,騙取陳姓男子信任,再以各種理由詐得83萬餘元,如今法官要她把騙來的錢全吐出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酒店小姐以願意結婚為由,騙取陳姓男子信任,再以各種理由詐得83萬餘元,如今法官要她把騙來的錢全吐出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上酒店竟以為遇到真愛,小姐遇上傻瓜怎會輕易放過?先假裝答應要嫁給他,再用各種理由讓男子為她掏出83萬多元,事後男子在臉書上發現該小姐早已結婚生子,火冒三丈提告詐欺,小姐還辯稱,「酒客千金換得酒女一笑,雙方歡喜甘願」法官仍判她要吐出詐得的所有款項。

檢警調查,22歲王姓女子於2015年4月在酒店認識40歲的陳姓男子,陳男對她一見鍾情,展開熱烈追求。陳男提出代償王女積欠經紀公司款項的要求,幫她脫離酒店生活,兩人就能步入禮堂,王女答應了,讓陳男喜孜孜加碼付她生活費。

但王女在同年9月已經懷孕,仍騙陳男說「我會嫁給你~」接著透過母親的臉書題各種要求向陳男詐得83萬多元,直到陳男在王女臉書發現她早已跟別人結婚生子,火大提告。

王女起初認罪,被法院判4個月徒刑。陳男心有不甘,另外提出民事求償,但王女在民庭審理時,矢口否認詐財,並辯稱當初會認罪是因為不知道詐欺罪的構成要件。她還說,陳男發現她結婚生子後,仍給錢希望她回心轉意。

王女說,酒店本來就是虛情假意的地方,「酒客千金換得酒女一笑,雙方歡喜甘願,不可當真留戀」,陳男給她錢,目的是要追求,她並沒有詐騙。但法官依王女在警詢、偵查時所述等證據,判定她自始無結婚之意卻以此詐財,判她必須吐出8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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