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淘寶買仿冒3C電池海撈「網紅財」 大廠Canon、Nikon也受害

▲▼保二刑大查扣大量仿冒的3C商品電池,準備大賺一波「網紅財」。(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男子在淘寶網購入大量仿冒的3C商品電池,準備大賺一波「網紅財」。(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記者林煒傑/新北報導

3C控注意!保二刑大偵一隊日前發現一名53歲傅姓男子購買大量知名3C品牌的仿冒電池,在網拍網站「露天拍賣」上以每顆5百到1千元台幣販售,由於低於市價約一半以上,讓許多消費者趨之若鶩購買,男子靠著賣仿冒電池一舉海撈超過15萬元,仿冒品總侵權市值則高約150萬元。

保二刑大日前接獲原廠公司檢舉,稱有人在露天拍賣開設多個賣場,以多點方式銷售仿冒的知名3C廠牌電池,包含知名相機、手機、手錶等品牌,如Canon、SONY、Nikon、Casio、Panasonic、Samsung、FUJIFLIM等;警方經深入調查及蒐證,鎖定一名傅姓男子犯案,持搜索票到他家中搜證,當場查扣超過1600件知名電池。

傅男向警方供稱,仿冒電池都是在大陸網拍網站「淘寶」買的,是看準最近年輕人喜歡自拍和拍影片的風潮,想要成為「網美」、「網帥」等網紅,才會鎖定攝影電池類的耗材,想要透過轉賣仿冒品,來海撈一波「網紅經濟」。

▲▼保二刑大查扣大量仿冒的3C商品電池,準備大賺一波「網紅財」。(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原廠公司表示,仿冒電池在外觀上及包裝上都與原廠相似,從外觀難辨真偽,但仿冒品價格通常低廉,民眾勿因貪小便宜或誤信是促銷價購買。仿冒電池除易造成相機機件損壞,在缺少原廠嚴格品質控管及測試下,仿冒電池容易產生發熱、漏液等異常狀態,嚴重恐怕引起器材爆炸。

警方表示, 依我國商標法97條規定,明知仿冒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販賣者亦同。警方訊後將傅男依違反商標法送辦。

▲▼保二刑大查扣大量仿冒的3C商品電池,準備大賺一波「網紅財」。(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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