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清潔隊前代理隊長涉貪被判17年 入監前竟人間蒸發

▲▼淡水區公所。(圖/社會中心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清潔隊前代理隊長胡銀樹,涉嫌於標案浮報價格,藉此向廠商收取超過140萬元的回扣,最後高院判處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並於今年7月駁回胡上訴。但檢方通知入監執行時,胡已落跑,檢方依法通緝,並聲請沒收他當年繳納的30萬元保證金獲准。

判決指出,胡銀樹於2008年擔任清潔隊代理隊長的期間,利用垃圾車、傾卸式抓斗車、多功能高壓沖吸清溝車等7項採購案機會,向廠商收回扣141萬5000元,還用一車兩賣的手法讓鎮公所多付200多萬。

高院判胡17年,須入監服刑,豈料當檢方通知入監,他居然落跑,下落不明,檢方依法通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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