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強押女友遊車河2小時 挽不回她的心還遭判拘役20天

▲(圖/記者陳凱力攝)

▲新竹一對鬧分手情侶,男友為挽回女友開車載她到處逛,卻又起爭執不讓女生下車,女方媽媽找了110幫忙,男生卻因此被判拘役20日,易科罰金2萬元。(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一對情侶相戀同居數年,因個性不合鬧分手,男友為挽回女友的心,開車載她到處逛,可惜爭吵中的兩人失去理智,在車上又起爭執,男子不讓女友下車,硬生生在新竹市區「遊車河」2個多小時,女子只好打電話向媽媽求助。女友母親擔心年輕人衝動做傻事,情急之下找了110,男生因此被移送法辦,法官念及有悔意,因此依強制罪判拘役20日,易科罰金2萬元。

彭男與張女為交往多年同居情侶,兩人因個性不合鬧分手,彭男使盡辦法想要哄女友,本想多製造機會讓女友消氣,載她出門散心,未料兩人在車上反而越吵越兇,一發不可收拾,彭男火氣上來也不讓張女下車,在新竹開車到處繞2個多小時,還對張女放話,「如果你回家就會打死你,看你會不會死在車上。」

張女趁彭男開車不注意她的空檔,偷打電話給媽媽,張母擔心女兒危險,第一時間便報警,警方一查才知道彭男父親也是警界同事,便請彭父出面協商,彭男被父親痛罵一頓也不敢再鬧,只好趕快將張女送回家。

但是事情桶到警方那去,可不是將人送回去就沒事了,警方依法將彭男依強制罪移送,彭男到案後也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彭男僅因感情糾紛與張女發生爭執,失去理智,限制張女自由,事後未與張女和解或賠償對方損失,實在不可取,但念及彭男犯後坦承,知道犯錯,也有悔意,因此依強制罪判拘役20日,易科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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