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接班人 蔡英文提名台中高分檢檢察長江惠民

2018年03月30日 12:07

▲▼江惠民。(圖/翻攝台中高分檢官網)

▲江惠民。(圖/翻攝台中高分檢官網)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總統蔡英文30日提名現任台中高分檢檢察長江惠民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總統府並於今日送交咨文至立法院秘書處,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任期於5月7日屆滿,總統依據《法院組織法》第66條第8項之規定,提名江惠民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黃重諺說明,檢察總長須具備《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6條各款規定資格之一,並有領導才能者;被提名人江惠民符合第16條第3款:「曾任簡任法官、檢察官十年以上,或任簡任法官、檢察官並任司法行政人員合計十年以上者」資格款項。

江惠民現年63歲,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現任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檢察長。歷任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台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法務部常務次長等職,學、經歷均優,能力備受法界肯定。

黃重諺表示,江惠民歷經法務部及檢察系統工作將近37年,在檢察體系歷練及資歷完整,曾偵破張金塗檢察官遭槍擊案件;為死囚鄭性澤聲請再審,促成鄭性澤無罪定讞;代表法務部參與外交部組團赴美爭取將我國自毒品轉運國名單除名;協辦立法院第四屆第四會期審議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相關工作;於擔任法務部常務次長期間,並督導籌備設立法務部廉政署。此外,江惠民參與1999年及2016年兩次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深知民間對司法改革的迫切要求,願意全力投入改革行列。

為了落實司改目標,並符合國民期待,蔡英文徵詢法界及民間社會意見,考量人選的才學德望,決定提名江惠民為新任檢察總長,送交立法院行使同意權。蔡英文期盼立法院支持本次新任總長提名,將人事同意案列為優先處理議案,並能順利通過。

提名咨文內容如下: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任期於107年5月7日屆滿,茲依據法院組織法第66條第8項之規定,提名江惠民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咨請

貴院同意見復後任命。此咨

立法院

總統 蔡 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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