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友領錢忘關門 女子醒後驚見旅館老闆指侵下體

▲蔡男趁女方熟睡,下手指侵。(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一名女子小婷(化名)去年6月狂歡之後與朋友投宿旅館,沒想到友人離開忘記關門,老闆蔡姓男子趁機進入房內,指侵得逞。地方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3年2月徒刑。

判決指出,小婷證稱,她去年6月和朋友在頭城一間卡拉OK喝酒唱歌,抵擋不了10多杯摻水威士忌的醉意,投宿礁溪某間溫泉旅館。由於兩人進房後發生性行為,她完事後又因體力不支沉沉睡去、下體裸露,沒想到朋友外出到對面超商領錢卻忘了關門;老闆蔡男進入房內指侵得逞,見到小婷驚醒趕忙跑走。

蔡男在開庭時極力否認;不過,根據承辦員警證稱,蔡男有私下打電話給他表示「要和小婷談談」、「伸進褲子撫摸小婷下體」等語。法官不採信蔡男說詞,並且認為此舉已觸犯乘機性交罪,雖然達成和解賠償15萬,但犯後未見悔悟,因此判3年2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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