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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市5/1起宣導使用透明塑膠袋  7/1全面實施

▲花蓮市5月1日起宣導使用透明垃圾袋,自7月1日起全面施行。(圖/花蓮市公所提供 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市公所為推動垃圾源頭減量、提升資源回收成效,配合花蓮縣政府政策,自5月1日起宣導轄內全面使用透明垃圾袋政策,自7月1日起全面施行。

花蓮市公所清潔隊長黃嘉國表示,透明塑膠袋指可利用「目視方式」判斷垃圾袋內容物之半透明以上垃圾袋,以能分辨袋中物為標準。之後將加強對未使用透明垃圾袋民眾進行破袋檢查,若含有資源回收物如在3件以上者,請民眾將垃圾攜回分類後,再交付清潔隊清運。

由於花蓮縣本身沒有焚化爐,常因縣內垃圾北運至宜蘭利澤焚化爐衍生問題,更因為高額的處理費用,讓花蓮相關單位傷透腦筋。唯有透過落實垃圾減量與確實做好資源回收,才能創造永續、乾淨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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