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老了沒人養!單親媽和牙醫兒簽「協議書」 可拿2233萬

▲羅婦怕老人沒人扶養,和兩名兒子簽協議書,約定兄弟取得牙醫師資格後,應以執業收入純利6成,按月攤還至5012萬元為止。(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養兒防老?一名羅姓單親媽媽舉債2000多萬元,栽培兩名兒子念大學牙醫系7年,還和兒子簽訂「協議書」,要求兒子當牙醫後要還錢。高等法院更一審近日判決,二兒子要支付2233萬元。

羅婦在新竹地區開設診所,她和前夫離婚,獨自扶養兩名兒子,她主張,出錢讓兄弟補習、重考及就讀大學牙醫系7年(含實習);她怕兄弟日後不願奉養,老年必須仰人鼻息,因此簽協議預定扶養方式,約定兄弟取得牙醫師資格後,應以執業收入純利6成,按月攤還至5012萬元為止

羅婦認為,次子畢業20多年,現已取得牙醫師資格,且自行開設牙醫診所,月收入達250萬元以上,應依協議書約定,一次給付她2500萬元。

但次子表示,他在簽協議書時,僅為20歲的大學二年級學生,協議書約定日後須清償母親已支付的扶養費用,及所耗費時間、心神換算金錢,與一般社會道德觀念相背離,悖於公序良俗,應屬無效。

▼羅婦認為,二兒子自行開設牙醫診所,月收入達250萬元以上,應依協議書約定,一次給付她2500萬元。(圖//示意圖/翻攝LibreStock)

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羅婦次子簽協議書時已年滿20歲,依《民法》規定,可知當時為成年人,具完全行為能力,而得獨立為有效法律行為;且羅婦當時也未施以詐術或為強暴、脅迫等行為。

法官認為,羅婦次子既簽訂協議書,同意且願依協議書約定,等其自立更生後,扣除開銷費用等支出後,按月以收入純利6成奉養母親,自難協議書內容有何違公序良俗,或其他不合法情事,「此部分抗辯,並非可取」。

法官說,除之前已判決確定178萬3889元本息外,羅婦依協議書約定,請求二兒子給付721萬6111元,及追加請求給付1333萬0788元,均屬有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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