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學界鋪退路? 大學教授貪汙案不成立僅輕判2個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喧騰依時的大學教授假發票報帳案29日作出判決,涉嫌作假帳的19名國立大學教授及多名助理,湯時以貪汙罪被起訴,不過29日宣判貪污罪不成立,最重刑期僅3個月,合作的廠商學陽公司以及國陽公司負責人全治國、朱莉莉遭判有期徒刑3年以及2年,不得緩刑。

彰化地院表示,該判決是依據最高院決議,判定「公立大學教授接受委託研究辦理採購事項,不是刑法上的公務員」,因此不採用檢方起訴的貪汙罪,改以違反商業會計法論處,媒體形容這是「輕判解套」,網友則質疑,兩者判刑落差過大,是否有刻意幫學界「鋪好退路」的意思。

收到判決通知,教授們都表示鬆了一口氣;至於廠商則沒有那麼幸運,不僅刑期至少2年起跳,甚至不得緩刑。對該判決彰化地檢署表示,等到收到地院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要上訴。

▼大學教授用假發票報帳,被控貪汙罪,最後不成立。(圖為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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