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專法實施滿5年了,一項調查發現可以自在坦承同志或跨性別者身份的人有增多趨勢,甚至為了在職場獲得尊重,在面試階段就選擇先表露性向,也因此發生不少衝突。但也有人擔心影響升遷而選擇不出櫃,連結婚了也不敢請婚假。
《東森新媒體ETtoday》推出「勞雇雙方的新同志關係」專題,探討2019年同婚專法通過後,勞雇雙方在職場上遇到的磨合問題。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去年7月曾發布一份有1300多人填寫的網路問卷調查,發現和2016年、2020年調查相較,可以自在的坦誠同志身份的填答人有增多的趨勢,認為需要對同事或職位較高的人隱藏同志身份的人也有所減少。
男同志Andy在專法通過後和伴侶結婚。他說專法通過後,願意在職場上「出櫃」的人有稍微增加一點點,但還是很看產業特性。像他所在的傳產業,同事很少討論同婚專法或相關議題,出櫃後還可能要面臨職場上的隱形歧視,甚至升遷受阻,因此他仍選擇不出櫃。
但即便他沒出櫃,仍有不少同事嘗試試探他,例如在聚會上,向他指著另外一位男同事說:「他是你的菜嗎?」不然就是問:「你為什麼不結婚?」他結婚後也不敢請婚假,就怕身份曝光影響升遷。
不過對跨性別者來說,「出櫃」這件事顯得很重要,甚至不惜在面試時就講清楚。跨性別者Lily說,她的性別認同就是女性,只要上男廁就覺得渾身不舒服,「當然要在面試時先講,讓他們確定『沒問題』,再來談要不要上班」。Lily說,她也想在職場上獲得尊重,如果不先講,等到開始上班後才被同事指指點點,到時候不是更麻煩?
選擇在面試表露性別認同,可能會遇到很多阻礙。在同婚專法通過的3年後的台北,就有一起這樣的故事。生理男、心理女的跨性別者小張(化名),有天在百貨公司看到東方美公司代理化妝品品牌的佳麗寶,正在應徵化妝品專櫃人員,便透過LINE將履歷表傳給東方美公司主管。主管收到後問小張:「男?」、「完全變女的?」,小張也老實回覆:「對的」、「還沒完全……」、「請問此職缺有性別上的限制嗎?」主管則回覆:「是有點尷尬」、「我覺得我們見面的時候再聊好了。」
面試當天,小張穿女裝去面試,也並未隱瞞他是生理男性的事實,但面試後,公司主管傳訊息回覆:「如果說同意著男生制服我們可以談?如果堅持是著女生制服……就要跟你說抱歉了!」
小張事後向桃園市勞動局申訴,勞動局調查後,認定東方美公司構成就業歧視,開罰30萬元。
東方美公司事後不服裁罰,訴願遭駁回後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東方美主張,小張傳履歷表及穿女裝來面試時,公司並未拒絕面試,只是向她解釋公司制度規範,並未歧視;公司向來尊重不同性別認同,目前內部有數十位「生理男、心理女」的美容師,是考量化妝品專櫃人員需接觸到顧客臉部、脖頸部、手腕內側等部位,有些消費者會傾向選擇相同生理性別的美容師,因此需透過制服方便顧客辨識。
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化妝品業已是不分男女的產業,該消費族群已經沒有性別二元的刻板印象;性騷擾等現今已無性別差異,就算消費者有性別偏好,也不能構成要求依性別穿不同制服的理由。法院說,業者要求「男性穿男裝、女性穿女裝」和化妝品專櫃人員職務和功能並不相關,也欠缺合理關聯性,認定業者確實構成性別歧視。
《東森新媒體ETtoday》致電東方美公司,至截稿前仍未獲得回應,也無法取得小張回應。
時常購買專櫃化妝品的資訊業上班族林小姐說,她只在乎專櫃人員是否專業、臉上的妝是否好看,穿男裝還是女裝並不是她在意的點。另一位從事貿易業的林小姐則說,她反而特別喜歡這種「生理男、心理女」的專櫃人員,「他們更細心、用詞更犀利,更會跟你說實話!」
104人力銀行公關經理張雅惠說,面試目的是展現專業技能,和性別、性傾向都無關,現在性別多元的觀念已經越來越普及,缺工時代下企業為了擴大招募,甚至會主動對多元性別表達認同,企圖吸引到更多人才。她建議,求職者不需要主動表達性傾向;但若真的很想告訴對方,建議可以到面試中、後段,已經確定錄用時再告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