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與預防犯罪比討論廢死重要 陸正胞弟:世間不要再有邱和順

在1980至2000年的台灣,連串的綁架勒贖案件帶來了社會的不安與恐慌,家長們對孩子們的嚴命是放學後要直接回家,不要在外逗留。20年間,包括宜蘭老周牛肉麵店少年命案、桃園陳則耀命案、白曉燕命案、曾春燕命案、大里滅門血案、虎林街滅門血案等令人痛心的案件,給被害者家屬留下了無法抹滅的創傷。即使傷口表面看似癒合,心底的痛楚卻無時無刻不在提醒著他們的失去。陸正案讓陸家失去個孩子,陸正胞弟陸定表示:「已經定讞的案件,就應該給被害者家屬一個公道。未來好好思考如何降低這些慘絕人寰的事,這比起討論廢不廢死重要。」

時間回到1987年12月21日,一個平凡的星期一下午,新竹小四學童陸正在放學回家途中被擄走,約莫半個小時後,陸正的母親接到勒索電話,對方索要500萬元贖金,經過9天的來回交鋒,陸家在高速公路99.9公里路橋處交付了100萬元,然而,「錢給了,陸正卻沒回來!」陸定說。

錢給了,陸正卻沒回來!

▲陸正(左一)在1986年與家人合照,右至左依序是父親陸晉德、陸母與兩個姐姐,隔年1987年陸正被擄走殺害後,全家福大合照成追憶。(圖/陸定提供)

經過幾個月的調查,警方逮捕了邱和順在內的6名嫌疑人。陸正父親陸晉德曾經和其中5人面談過,只希望了解事件的真相和他的兒子的下落。當一名年輕的嫌犯鄧姓國中生下跪道歉,告訴他:「陸正被丟到海裡!」這個答案就像晴天霹靂,摧毀陸晉德的最後希望。駕車離開警局的路上,陸晉德忍不住大哭,他真實感受到兒子真的不在了。(引自台灣高等檢查署「陸正案問答」-陸晉德著作)

事件發生後,陸晉德放下他在新竹經營的聯工化學廠,心思全放在追查兒子陸正的失蹤案件,事業從此停擺好幾年。當陸定接管工廠時,他才意識到父親當年將所有心力都投注在案件上,工廠的發展也就停滯在1987年。

▲1987年陸正被擄事件發生後,陸晉德 (左) 幾乎停下化學廠的工作,心思全放在找兒子陸正 (右)。(圖/陸定提供)

▲陸定認為前端預防犯罪,讓世界不要再出現像邱和順般惡人,比討論死刑的存廢來得重要。(圖/記者林挺弘攝)

面對殘酷的現實,陸定沉思,奪走他人生命絕非正道,但這樣的立場前提是面對的人是正常和善良的。他提出疑問:「當面對一種邪惡,無法被淨化、無法被解決,該怎麼樣去面對?」面對死刑制度相關的道德與社會辯論中,他詢問廢死團體,是否深思過,該如何減少那些不人道的殘忍罪行?他認為,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從根本上防患未然。

死刑定讞卻不執行 陸正胞弟:二次傷害

陸定用沉重的語氣說:「畢竟,作為被害者家屬,我們永遠都會是最輸的那一方,不會贏。我們已經失去了,沒有什麼好再說,只能緊抱著傷痛前行。」他強調,被害者家屬也不希望殺人,相關部門應該檢討的是,從前端這一段流程做到預防犯罪或是社會機制的補強調整,讓這個世界不再出現像邱和順這樣的人,而不僅僅是最終處罰手段的選擇,這已經不是重點。

邱和順被逮捕後,1989年一審判死刑,1992年二審再判死刑,一直到2011年7月28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陸定指出,從法律的角度來看,被害者家屬已得到了應有的公道。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幾十年後,若政府突然提出判決違憲、不算數!這又是對家屬的一次傷害。

▲陸正胞弟陸定提到,作為被害者家屬,我們永遠都會是最輸的那一方,不會贏。我們已經失去了,沒有什麼好再說,只能緊抱著傷痛前行。(圖/記者林緯平攝)

陸定深思熟慮後說:「我不支持廢死,但也不是支持死刑,因為對我而言,死再多人,一點意義都沒有。」只希望,未來是能夠朝著更好的方向發展,而不是單純廢除死刑,結果過了兩三年,又有小孩子被虐死,再過了兩三年,又有家族慘遭滅門。

陸正,因為被綁架殺害而永遠停在10歲, 仍在為他的案件與綁匪和司法奮鬥的父親陸晉德,雖然已是白髮蒼蒼的老人,仍懷抱著對公義的渴望。

在轉述父親陸晉德的想法時,陸定說,他們覺得雖然法院判加害者死刑,但政府可以選擇不執行,這樣一來,等於剝奪了家屬的權利。他們贏得了官司,卻要面對「判決不被執行」的奇怪現實。「我們遵守系統和規則,如果應當執行,那就應該去執行;如果不應該,那就應該停止。既然判決已經定讞,那就好好執行下去吧!」

刑求+不在場證明 律師:「邱和順」不應該判死

邱和順,自1988年起被羈押至今,已有36年之久。他是此次憲法法庭37位聲請人當中,關押時間最長的死刑犯。「面對憲法法庭的受理,邱和順以平常心看待,心情上沒有太大起伏。」邱和順的代理律師林俊宏指出,不論是憲法法庭的爭點1「死刑的違憲性」,或是爭點2「如果死刑合憲,判處死刑的正當程序」,對於邱和順而言都至關重要。若死刑被認為違憲,那麼邱和順的案件將有機會重審,並重新確定刑期。

▲邱和順案律師團召集人林俊宏律師分析,憲法法庭的2個爭點,對邱和順和王信福有利。(圖/記者陳詩璧攝)

林俊宏堅稱,邱和順的案件是一宗冤案,指出邱和順遭到刑求,並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據,然而法院並未充分考慮這些證據。他強調,隨著關鍵證據消失,無論憲法法庭的裁決如何,邱和順都不應被判死刑。

林俊宏也坦言考慮過最壞的情況,「也就是維持現況不變。」他說,即便如此,律師團仍將持續為邱和順辯護,透過再審或非常上訴來為他爭取正義。此外,林俊宏表達了對法院能開啟再審的期望,強調他們已發現多項過去未被充分審視的證據。

▲由蘇建和所寫的春聯為「信福和順」。(圖/記者林挺弘攝)

▲背後為王信福和邱和順的案件說明。(圖/記者林挺弘攝)

「我沒辦法去判斷說機率到底大或不大?這部分畢竟是大法官來決定,但至少我覺得比過去好的是,大法官願意正面的來面對死刑。」林俊宏認為,這次大法官願意開啟對死刑問題的實質討論是一大進步,這與過去申請時大法官不受理的情況形成了對比。

▲邱和順委任律師林俊宏提到台灣的矯正資訊不夠透明,若要研究廢死的替代方案,需深入了解相關資訊。(資料照/記者許權毅攝)

替代措施規劃與設計 仰賴透明矯正資訊系統建立

雖然法務部成立了「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林俊宏認為,該小組的功能從未真正有效運作。理論上,這個小組應當負責逐步評估廢除死刑的可行性,包括尋找可能的替代方案與措施,但法務部在這方面並未真正履行其職責。他指出,法務部手中擁有絕大部分的矯正資訊,然而,這些資訊對外界並不透明。

林俊宏表示:「如果法務部不提供,外界將無法獲取完整資料。」他進一步提到,若外界想要進行相關的替代措施規劃與設計,必須深入了解台灣目前的矯正狀況、監獄環境、人員與資源的配置等情況,這樣才有可能進一步作出有效的政策規劃。

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教授許福生,目前也是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委員,他表示:「我好久沒開會了。」他回憶起初期的討論現場,提出了若干替代措施,「如果要廢除死刑的話,第1個,絕對無期徒刑,或是特別無期徒刑。我們現階段法規無期徒刑逾25年得許假釋出獄,特別無期會比無期徒刑逾25年的刑期還長。」他解釋,後來因尚未有共識,因而建議可先對死刑犯進行修復式司法。

深化司法正義 王薇君:有條件廢死!

▲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創會理事長王薇君提到,有條件支持廢死。(圖/記者林挺弘攝)

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創會理事長王薇君,提出了她對死刑的條件性立場:「我支持有條件的廢死,我也不完全支持死刑!」她闡述著,在司法系統中,仍存在著誤判、冤獄,即便進步顯著,改進的空間依然巨大,「因為,我在協助被害者,我就不允許我們的司法系統,可能再次造成新的冤屈或再增加一個被害者。

王薇君談及自己曾接觸冤案平反者,深知其中的種種瑕疵,並指出在處理案件時,親眼目睹了司法程序上的不足,甚至在證據搜集方面的草率。她強調,如果大家能充分交流意見,針對問題深入討論,並在司法層面上共同追求一個全面的檢視和整理,才是正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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