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國籍何姓男子(譯音)缺錢花用,去年9月持水果刀在中壢超商行搶,中壢警方當場拘捕何男。(資料照/中壢警方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一名德國籍男子因缺錢花用,去年9月凌晨持水果刀在中壢區2家超商持刀連續行槍,第一家僅搶得1瓶波蜜芭樂汁,第2家則恫嚇女店員「給我錢,給我錢就走」,搶得1萬元現金與1包香菸,桃檢偵結依攜帶兇器強盜罪罪嫌起訴。桃園地院審結,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10月、7年10月,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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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61歲的德國籍男子,因缺錢花用,於去年9月13日凌晨4時54分許,在中壢區廣州路某超商,佯裝購物購買價值29元波蜜芭樂汁至櫃台結帳時,持預藏水果刀脅迫店員交付收銀機內現金,店員見狀逃離櫃臺,何男則倉皇將搶到的飲料攜出店外逃走。
半個小時後,何男又前往附近中北路上某超商,進入櫃檯員工出入口,再取出水果刀,脅迫黃姓女店員交付收銀機內現金,女店員佯稱無法開啟收銀機,何男搶得價值100元香菸1包,再次要求黃女開啟店內金庫,交付金庫內現金,黃女依其指示開啟金庫,何男隨即取出金庫內1萬元,連同香菸1包攜出店外。黃女隨即報警處理,中壢警方到場後調閱監視器循線在另一家超市發現何男,當場查扣剩餘贓款9915元、香菸1包、水果刀。
▲中壢警方查獲德籍何姓男子持水果刀強盜超商,當場扣得水果刀、1萬元現金與搶得香菸等證物。(資料照/中壢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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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複訊時,何男坦承犯行並辯稱,因2年沒工作且三餐不繼,沒有其他選擇,才會行搶;檢方偵結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嫌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何男坦承犯行,仍辯稱「因2年沒工作且三餐不繼,沒有其他選擇,才會行搶」;法官審酌,被告不思以正當管道獲取財物,竟持刀具恣意而為本案犯行。酌酌其犯後坦然面對自身行為錯誤之態度、被害人所受損害等情狀,審結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10月、7年10月,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