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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85-4條文修正 肇事逃逸刑期提高為1至7年

點評:別再心存僥倖...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27日中午協商獲得朝野及法務部點頭,通過《刑法》185條之4修正草案,將肇事逃逸的刑責從現行的6個月以上、五年以下,修正1年以上7年以下;提案主張的民進黨立委林佳龍指出,許多肇事逃逸都抱著「頂多罰錢了事」的僥倖心態,未來修法三讀通過,將可望減少肇逃情形。(2013-05-27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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