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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源監督義務

游到岸邊10公尺無力溺斃 2同行友人挨告「見死不救」結果曝

史姓緬甸華僑前年和2個朋友相約,到新店溪釣魚戲水,史男一時興起下水游泳,在兩岸來回了幾趟後,突然在距離岸邊10公尺處大聲呼救,趙姓和潘姓友人發現史男無力再游,趕緊報警將人打撈上岸,但史男送醫後不治,史男家屬不滿趙男和潘男見死不救,提告過失傷害,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2人已經盡力,1日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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