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男闖民宅起色心喊「我給妳10萬」 女屋主報歲數嚇跑他

▲陳姓男子去年1月邀已婚女業務吃火鍋,卻在飲料加入安眠藥趁機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男子侵入民宅,甚至想猥褻被害人。(示意圖/pixabay)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22歲的吳姓男子凌晨翻牆到民宅內,原本是要找有無可偷竊的東西,但沒想到看到正在房間熟睡的女子,認為有機可趁,竟想猥褻對方,甚至還說「我給妳10萬元,妳跟我做愛」等話,不料被害人才說她已60餘歲,吳男才停止動作,也沒竊取東西隨即快速離去。

▲▼  高雄高分院    。(圖/翻攝Google街景)

▲高雄高分院判吳男合併執行刑2年6月。(圖/翻攝Google街景)

22歲的吳姓男子,在今年2月28日凌晨12點多前往友人位在三民區的住處,於同日凌晨1點多,攀爬到隔壁鄰居家後,開始四處探看有無可竊取之物,再侵入到被害人房間,看到被害女子正在房間內熟睡,認有機可乘,甚至想親吻對方,被害人驚醒後立刻喊「你要幹什麼?」。

吳男立即出手摀住被害人嘴巴,要求她不准叫,另一手則壓住她的肩膀,還恫稱「不要叫,再叫就殺死妳,我知道妳家沒有人,只有妳一個」,但被害人還是不斷反抗,吳男不肯放過,甚至還想將手伸入被害人衣服內。

吳男在強吻過程中遭咬傷,兩人因此雙雙跌落床下,接著掐住被害人脖子,最後被害人妥協不再呼救,吳男才肯鬆手,還表示「我給妳10萬元,妳跟我做愛」等語,這時被害人才說她已60餘歲,吳男才停止動作並自行開門離去。

被害女隨後報警,警方不久在友人住處逮捕吳男,依妨害性自主等罪移送法辦,高雄高分院依竊盜未遂及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可上訴。

「時間對我們來說完全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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