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住戶關地下室「催繳管理費」 管理員判3個月

▲林姓管理員懷疑許姓房東屢次欠繳管理費,竟把對方困在地下停車場。(圖為示意圖/資料照,與本案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霧峰區的林姓男子平日任職公寓大廈管理員,負責催收住戶管理費,對於其中一戶許姓屋主的房客長期落跑、積欠了一大筆管理費非常不滿,於去年4月29日在地下停車場巧遇開車來倒垃圾的許男,竟刻意將對方關在地下室要脅「付錢走人」,近日被台中地院依強制罪判處3月徒刑,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書指出,許姓房東當晚開車來公寓,打算清理房客的垃圾,卻在離開時被林男關在地下停車場,等了很長一段時間都沒人幫忙開門,只好走到1樓與林姓管理員溝通,但對方回應,「我就是要專門來關你,不繳錢就別想走」,無奈之下找來同棟樓的李姓住戶協助,表示是承租戶的個人問題,不願先墊付管理費。雙方你來我往,反而越吵越兇。

許男見管理員說甚麼都不聽,只好又回地下室發動車子,一直等到有其他住戶開車出去時,利用自動系統的時間差,緊跟在後把車開出去,事後越想越生氣,決定提起告訴。官認為林姓管理員的行為觸犯強制罪,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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