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阿莫「濃縮電影」紅3年才被告 律師揭密片商沉默原因

谷阿莫涉嫌侵權被片商控告,您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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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網路紅人谷阿莫將電影剪輯濃縮,靠著「X分鐘看完電影」系列影片爆紅,但因版權爭議,讓2家片商喊告。至於為何現在才有片商喊告,身為電影法律顧問的陳昱嵐律師接受《中央社》專訪時分析,因為台灣電影公司規模太小,光宣傳就忙到沒空舉證,所以往往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谷阿莫自2014年起發表濃縮電影系列,至今從未被片商提告,但這次卻踢到鐵板。據了解,KKTV之所以提告,是因為谷阿莫運用韓劇「W-兩個世界」影像,重製並公開傳輸未經授權的影像,而非過去大量使用的電影片段

▲靠著「濃縮電影」在網路上爆紅的谷阿莫。(圖/資料照片)

陳昱嵐解釋,台灣電影公司規模太小,光是電影的引進、宣傳就已經忙得不可開交,加上舉證他人使用某個片段違法,要耗費太多的時間跟人力成本,才會遲遲沒有行動。不過,像是之前的電影《痞子英雄2》,就曾選擇跟警方合作,在台灣針對大量非法下載的網友提告。對電影公司而言,這樣的方式確實比較符合時間成本的概念。

陳昱嵐判斷,谷阿莫所主張的合理使用,可能朝向進行報導及評論的正當目的,但是使用搞笑的方式,有沒有達到「評論」的效果,還是單純透過搞笑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可能會是法院判決時著重考量的地方。

▲谷阿莫在影音平台上傳「濃縮電影」,吸引許多粉絲關注。(圖/翻攝自網路,下同)

陳昱嵐說,儘管谷阿莫主張是引進國外嘲諷性質的評論,但國外接受的範疇多屬政治性嘲諷,並透過引用片段表達看法,跟谷阿莫的內容性質還是有些出入。至於是否影響到商業價值,法院屆時將依據著作權法第65條判定是否屬於合理範圍,做出綜合性判斷。

在判斷是否為商業目的的部分,陳昱嵐指出,谷阿莫利用這些電影片段,獲取網路上的點擊率跟流量,進而賺取相關利益;加上公司現行募資計畫已經通過首輪,若要主張使用這些著作並非出於商業目的,恐怕難以服眾。

陳昱嵐建議,片商雖然不見得要舉證到谷阿莫使用電影片段侵害經濟利益,但如果搜集網路評價時,發現如「還好有看谷阿莫影片,不然我就要花200塊去看這部爛片」等語,那造成影響的因果關係就相當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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