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戀花翻車1家3死剩獨子 保險公司拒理賠「叫總統來也一樣」

我們想讓你知道…蝶戀花翻車 兄領不到亡妹理賠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蝶戀花」遊覽車國道翻覆案,造成33死慘劇,其中出遊的李姓夫妻與女兒3人全數罹難,獨留兒子李男1人,李男向承接乘客險的富邦產險及旅責險的旺旺友聯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卻引用民法194條拒賠,還嗆「叫總統來也一樣」。

▲賞櫻團遊覽車國道翻車,釀33死慘劇。(圖/記者柳名耕攝)

國道五號蝶戀花旅行社賞櫻團翻車意外,奪走33條人命,其中受害者李男家屬日前去電富邦產險申請妹妹的乘客險理賠,得到回答卻是「根據民法194條無法理賠,叫總統來也是一樣」。家屬問「為什麼哥哥不能領妹妹的保險金,那誰可以領?」,富邦回答「誰都不能領」;去電旺旺友聯也得到一樣的回答。

民法194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律師宋重和解釋,被保險人已經死亡,保險金轉變成遺產,按照受益人順位,哥哥屬於第四順位,當然可以向保險公司理賠。宋重和說,這和民法194條無關,保險公司用194條推託,「是不負責任的說法」。

旺旺友聯副總潘少昀表示,「拒絕理賠很殘酷,這案子很特殊,我們會再研究一下」。富邦產險則說,對不幸事故深表遺憾,李男父母賠償金已簽結,將會撥款入帳,但李男另有異議部分,理賠事宜均遵守相關法令,對於律師有不同見解,願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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