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達人SM虐殺女友 判15年定讞 網友質疑太輕

我們想讓你知道…是否判太輕?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35歲的宋志宏, 3年前他利用毒品控制30歲的前女友黃亭芸大玩3P,逼黃女裸體綑綁電擊乳房、抓著黃女的頭撞牆取樂,甚至命令黃女預寫遺書企圖脫罪。宋志宏一審時被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但高院認定宋男曾打119求救,應無殺人故意,今年6月改依傷害致死,判刑15年半,全案定讞。有網友卻質疑判決太便宜宋志宏。

判決指出,宋志宏於民國97年間,趁黃女與男友分手、心情低落之際,以協助戒毒為由邀請黃女同居。

判決表示,宋志宏與黃女同居期間,以毒品助性、控制黃女,並將黃女脫光衣物後綁於椅子淋溼,用電擊棒、或在其身上貼鐵片連接電源電擊;或以水管抽打、 香菸觸燙黃女身體,宋志宏還命黃女身著安全帽及護具 ,讓他恣意拳打腳踢,使黃女頭部撞擊地板及牆壁,藉以發洩情緒或取樂,直到黃女11月24日因顱內出血死亡。

對於判決,卻有網友說,「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人命真賤」等質疑判決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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