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長張通榮關說酒駕遭判刑1年8個月,不過緩刑期間得繳200萬元給國庫,更得要提供200小時的勞動服務,但張通榮是要去做那些服務呢?地檢署指出,一旦確定執行就會安排可能是掃街道、發傳單或是掃廁所等等的工作,只要張通榮沒有履行馬上會被撤銷緩刑。
2013-07-28 00:02基隆自稱「混蛋」的市長張通榮,2012年9月涉關說廖姓婦人酒駕襲警案,備受外界高度關注,經基隆地檢起訴後,基隆地方法院26日以教唆公務員縱放職務上應逮捕之人,判刑1年8個月,緩刑5年,可上訴;然而,反觀被迫放人的承辦警員廖祥銓卻因否認放人遭判刑6個月,不予緩刑,審判公平度受人質疑。
2013-07-27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