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蔣萬安「無能」張飛打岳飛 陳智菡:解「已履約的合約」轉移焦點

▲▼陳智菡質疑蔣萬安超時空大亂鬥,解106年已經履約完成的合約轉移焦點。(圖/翻攝自Facebook/陳智菡)

▲陳智菡質疑蔣萬安超時空大亂鬥,解106年已經履約完成的合約轉移焦點。(圖/翻攝自Facebook/陳智菡)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台智光監視器案引爆前後任台北市長柯文哲、蔣萬安之間隔空對嗆。蔣萬安25日宣布,即刻啟動解除106年柯市府簽訂專案費率合約相關作業,但前台北市政府發言人陳智菡直言,「因為無能,所以開始張飛打岳飛」,該費率本來就是一年一約,否則今年警察局是如何重談議價?蔣萬安若真的有膽識,就直接解除113年合約或郝市府的母約。

「因為無能,開始張飛打岳飛。」陳智菡25日於臉書表示,蔣萬安錯了,台北市跟台智光的傳輸費「費率」本來就是一年一約,不然今年北市警察局是怎麼去重談議價的?結果113年的蔣萬安為了轉移焦點,竟然說要解除柯文哲106年已經履約完成的合約,「是找張飛來打岳飛?」

陳智菡提及,蔣萬安領導的市府真的非常荒謬,台智光的合約是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時代簽的,後面衍伸的子約也是照母約而來,「蔣萬安不敢碰有問題的母約,還時空錯亂,找一個已經終止的約在虛張聲勢。」

而陳智菡也解釋,北市府各機關為何要優先租用台智光提供的「台北市政府網際服務網(TGSN)」,是依據郝龍斌與 台智光簽訂的「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書第8.6條「採購項目」中明確議訂「本府所屬機關(含本所屬機關/構、學校暨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上簡稱適用機關)於營運期間『 優先租用本案網路服務』,也就是包括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各機關可租用部分」都要優先給台智光簽訂開口契約。

▲▼民眾黨團召開【司法改革2.0第一波法案 完善反貪腐法制】記者會,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圖/記者李毓康攝)

▲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圖/記者李毓康攝)

陳智菡指出,關於費率部分,依照合約,台智光的GSN費率必須比現行GSN費率優惠95折,每年經過台北市政府價金委員會核定後公布實施,「106年台智光的確提供較中華電信便宜7%的價格給北市府,但若用現在的費率來看,也真的會覺得比較貴,那是因為當網路費率基礎建設與供給變多,價格就會下降,所以106至109核定2200元,到了112年公版費率(TGSN)已降至1761元,價差達439元,就好像以前手機通話費比現在貴很多,蔣市長跟著名嘴一起亂,通通混在一起真的很外行。」

陳智菡說,且當年警察局子約還要求台智光提供很多加值服務項目,因為服務內容不同,更需依每年由資訊局審定的TGSN費率去議價;結果現在蔣萬安不敢面對問題,還來個超時空大亂鬥,113年要解除106年已經沒有在用的費率議約,這到底什麼操作?「蔣萬安若真的有膽識,就直接解除你們在113年的開口合約,或把郝龍斌任內有問題的母約廢了,你敢嗎?」

隨後,陳智菡也於留言處補充道,今年2月26日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跟台智光重新議價,是因為被議會砍了1900萬,台北市政府才去找台智光砍價,砍到3M費率2100元,建議北市府公布一下會議紀錄,過程離奇,「請問蔣市府如果覺得柯市府核定的3M價格太高,怎麼不早點砍?要等到今年被議會刪預算才砍?再問蔣市府,如果覺得3M太貴,為何還全面升級到3M?是在圖利廠商?請蔣市府不要一直自打臉,看了很不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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