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警處理案件態度 大媽11次亂檢舉他「男女關係混亂」這下慘了

▲▼ 高雄市警察局外觀。(圖/記者吳世龍攝)

▲高雄市警察局外觀。(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黃姓女子(59歲)因不滿林姓員警處理案件的態度,從2021年12月開始陸續向市警局、刑事局、警政署、人事行政總處等單位,檢舉林姓員警男女關係混亂,但相關單位查證後發現,黃女的檢舉都不是事實,而飽受不白之冤的林員「不忍了」,對黃女提告,檢察官偵查後,依誣告罪嫌將黃女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林姓員警在分局內負責人民陳情的業務,因而認識黃女,但黃女因為不滿林員處理她陳情案件的態度,從2021年12月間開始寫信四處檢舉林員。

黃女陸續向高雄市警局、刑事局、警政署、人事行政總處等單位,11次檢舉林姓員警私生活不檢點、流連色情場所、有不正當男女關係、性取向需就醫,甚至還檢舉林員有小三,林員還因此被調動職務接受調查。

不過,接到檢舉的相關單位調查後,發現黃女的檢舉都並非事實,甚至訪談黃女所謂的「小三」時,這名「小三」完全不認識林男,根本是捏造的,因此都沒有對林姓員警進行後續的懲處。

不過飽受桃色風波困擾的林姓員警在調查告一段落後,也決定予以反擊,對黃女提告,黃女在偵訊時辯稱警察擁有許多行政資源,有機會就會反撲,不能因為她檢舉陳情就被告。

檢察官綜合相關事證後,認定黃女的檢舉都並非事實,認定她有誣告的犯意,因此偵結將她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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