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小三喜歡「大鳥」!連結人夫喊:好爽 正宮目睹緊密相隨哭暈

▲桃園市林姓人夫與林姓女子婚外情,林姓人夫上傳「明天要跟你瘋狂愛愛」等鹹濕對話給林女,人妻查獲怒向小三求償250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攝)

▲人夫偷吃女導遊,正宮抓包崩潰提告,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韻如/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正宮跟著丈夫參加旅行團,但沒想到旅途中,女導遊卻一路黏著她的丈夫,還頻頻拍攝親密合照,她全程被晾在一旁,讓她感到無比難堪。事後丈夫竟還經常未歸,經她質問後才知道自己遭到背叛,不僅如此,丈夫還跟對方互傳鹹濕對話,讓她氣得提告求償。法官審理後,依法判人夫及小三須連帶賠償30萬元。

正宮指控,她與丈夫2021年10月初參加某旅行社舉辦的屏東一日遊,並結識該團女導遊,而在旅遊過程中,丈夫不但與女導遊在車上情歌對唱,還一路緊密相隨,更頻頻拍攝親密照片曬恩愛,導致她承受同團遊客的尷尬目光,讓她備感難堪。

正宮哭訴,丈夫自此之後便熱中參加該旅行社的行程,幾乎每次都報名參加,且經常凌晨才返家,甚至是徹夜不歸,經她詢問後,丈夫也坦承是去找女導遊。某次,她跟蹤丈夫後,發現丈夫確實是去找女導遊,而LINE對話中,兩人還互稱「老公」、「老婆」,女導遊更稱喜歡丈夫的性器官、她很爽等露骨言詞。

正宮怒指,女導遊事後更要求丈夫不要回家、每天換不同內褲讓他生氣,還要丈夫不要給她錢,這樣她慢慢就會習慣,兩人的親密程度顯然逾越一般正常社交及朋友互動範圍,也侵害了她的配偶權,她也因此決定提告求償。

不過,人夫否認姦情,表示正宮退休後生活沒有重心,他為了讓正宮身心愉快,才邀請正宮參加旅遊,且全程都是團體行動,也都是公開活動,而他拍照時也都有找正宮一起拍照,但都被拒絕。

人夫強調,他與女導遊絕無親密、曬恩愛的照片,反之,正宮所指控一且全是子虛烏有,是正宮常常鎖門不讓他回家,讓他深夜流落街頭,而至於對話截圖,正宮是非法取得,侵害了他的隱私權,不得做為證據。

對此,女導遊的辯詞也與人夫一致,她表示,自己不知道為何正宮要告她,正宮夫妻間的感情問題不應該牽扯到她,而對話內容的部分,是她跟人夫之間打哈哈開玩笑的對話,堅決否認姦情。

法官審理時,勘驗對話紀錄,發現人夫與女導遊不但互以「老公」、「老婆」或「親愛的」稱呼對方,並有相互表示「愛你」及關懷、叮嚀日常生活細節的言詞,且於通訊內容中,還有許多露骨言詞,諸如「感謝老婆您的貼心」、「就是要給老公爽我也爽」、「你的鳥我喜歡」、「看硬起來又大隻我真的好喜歡」、「做愛起來真的很爽」等。

法官認為,兩人的對話內容明顯有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的不正常往來,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明顯侵害正宮配偶權,因此判兩人須連帶賠償正宮3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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