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歲嬤真的不是三寶!38秒踩5次煞車被檢舉 法官撤罰原因曝

▲開車,儀表板,駕駛,車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高雄婦人開車時儀表板胎壓偵測燈號亮起,慌了手腳猛踩煞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楊姓婦人(72歲)開著新車上路,在馬路上38秒內連續踩5次煞車,引發後方車輛駕駛不滿,拿行車記錄器檢舉她,警方也依「行駛中任意驟然煞車」開罰1萬2000元並吊扣駕照3個月,婦人訴願後遭駁回再提起行政訴訟,審理時楊婦提出汽車維修單,表示當時是因為車上的胎壓顯示器一直亮起,她不知如何反應,才不斷踩煞車看有沒有失靈,並非故意猛踩煞車,法官採信她的證詞,撤銷罰單。

判決書指出,楊姓老婦是在2020年10月16日晚上7時許,開著新車行駛在鳥松區本館路上,車內儀表版上胎壓警示燈突然亮起,楊婦不知如何反應,又怕車子出狀況,於是不斷踩煞車看有沒有失靈?結果在38秒內踩了5次煞車,確認車子煞車沒有問題後再繼續開。

但開在楊婦後方的車輛卻不知發生什麼事,直覺老婦故意踩煞車,有意阻攔他,似乎故意在擋路,於是把行車紀錄器影片寄給警方,警方接獲檢舉後,直接開罰2張「行駛中任意驟然煞車」罰單,共罰了1萬2000元並吊扣駕照3個月。

楊婦收到罰單後不服申訴被駁,於是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地院審理時,楊婦主張,當時車內儀表版上胎壓警示燈亮起,為確保行車安全,在判斷前後路況安全無虞情況下,於是試踩煞車,並減速靠路側行駛,並隨即開往附近汽修廠檢查,師傅表示胎壓警示燈會亮起是因為右後輪有異物刺入,雖可經由補足胎壓使胎壓警示燈消除,但建議至車廠正式補胎,她後來也去原廠補胎,認為處分過重。

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後認為,楊婦與後車駕駛沒有因交通爭道產生齟齬,並無故意煞停的動機,且楊婦已經72歲,對於新近出廠汽車於偵測到車輛胎壓不正常時的警示燈號機制難免有所不知,後車只要依法保持安全距離尚不致發生追撞事故,且警方也沒具體說明楊婦有何重大危害交通安全行為,因此撤銷兩張罰單,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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