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因「南港小模命案」事業一夕停擺 3年後現況曝!直播慘遭獵巫

圖、文/鏡週刊

比方說梁思惠。她在2017年被捲入南港小模姦殺案,和主謀程宇一起被逮捕,羈押禁見,偵查過程中,程宇稱她才是主謀,媒體給她冠上和謝依涵同樣的「蛇蠍女」稱號,名嘴在節目上如同「親臨現場」地訴說案發經過,曾貼在呂炳宏身上的標籤,如今貼在另一個無辜者身上。

梁思惠於2017年參加派對留影,當時她還只是個單純的網路紅人,努力耕耘演藝事業。(李鍾泉攝)

▲梁思惠於2017年參加派對留影,當時她還只是個單純的網路紅人,努力耕耘演藝事業。(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我們透過臉書送出訊息,她至今未讀,最後是透過梁媽媽才轉達了採訪邀約,但被婉拒,僅取得梁媽媽的同意通話。回憶當時景況,心疼女兒的她難忍憤慨,表示:「檢警一開始來家裡,我覺得有任何事要釐清,我都願意配合;女兒有什麼不法,我都不會包庇…只是這件事根本才剛剛開始,還沒有查清楚,你就對所有媒體講這件事,對家屬、對當事人是非常大的傷害。什麼叫偵查不公開?真是個屁!我氣的就是這一點。」

梁思惠在事發後拒絕了採訪及司改會的聯繫,僅偶爾在臉書抒發低落的情緒。(翻攝梁絲繐臉書)

氣警檢,也氣酸民,「灌爆她的FB,什麼髒話都罵,這是我完全不能接受的。」梁思惠於2017年3月6日即因證實了監視器拍到的畫面非她本人,「涉案機率低」而被釋放,3個月後復出直播,但仍遭到網友和被害者家屬控訴。

形象染汙點 平反無用

但最氣的還是媒體。隔年7月,梁思惠在私人臉書發文感嘆:「那些不懂我的我也不需要澄清,無需回答到處否定的聲音。」登上媒體版面,二天後又發文:「我真的超級討厭這些記者,也不想想自己之前的行為有多過分,事後還敢厚臉皮的來訪噓寒問暖?之前寫假新聞的時候怎麼都沒想過要問我?」梁媽媽也說:「這些媒體有誰跟我道過歉嗎?沒有!傷害就是傷害,沒有人跟我道過歉。」

梁思惠在臉書上為自己平反,並透露已無力和持續誤解她的人溝通。(翻攝梁絲繐臉書)

她表示,媒體處理此事的態度,就像是大街上罵人,小巷裡道歉,大篇幅說梁思惠殺人,小篇幅為她喊冤,「沒有用,人家都覺得她就是罪犯。她的形象就是被所有媒體誣衊了,平反也沒有用,最多就是有看到的人知道她被冤枉,那沒看到的人對她的第一印象還是很壞啊。至今還有人認為她是凶手。」

如果說呂炳宏把矛頭指向檢調制度,那麼梁媽媽最希望能從她們的傷口得到反省機會的,就是媒體。曾擔任司法記者,有近20年調查報導經驗,也在學院教書的紀錄片導演蔡崇隆表示,新聞倫理不該是道貌岸然的打高空,知曉不負責任的報導會造成當事人怎樣的災難,是很重要的,「法律只是最低的倫理,記者工作是有社會責任的。」

他分享自己拍攝紀錄片《島國殺人紀事》的經驗,譬如絕不採訪帶有強烈主觀的被害人,他們雖不受規範限制,但媒體可以選擇不報導,至少不要淪為揣測嫌犯的工具,更不該讓自白成為唯一證據。

他且鼓勵這類「受害者」要有信心和媒體、國家打官司,用像是「社會運動」的方式去衝撞、改變,最忌被各個擊破。

梁思惠於2017年被捲入南港小模姦殺案,儘管證據證明監視器拍到的畫面非本人,仍遭網友和被害者家屬控訴。

但梁媽媽拒絕了律師的建議,「覺得算了,過了就好了。我覺得對我女兒也是一種傷害…她現在整個人都很沒自信,比較難相信別人。」明明是顛覆整個人生的事件,在家裡也變成一個敏感詞。大家都怕案件再被提起,也擔心社會觀感,我如此為梁媽媽的選擇做辯護,蔡崇隆說:「不該揣摩社會大眾的心態啊。但我知道受害人要有信心,真的很難。」

南港小模命案

時間:2017年3月1日
地點:台北市南港區
被害者:陳姓女子
以涉犯殺人罪被羈押日期:2017年3月3日
排除涉案日期:2017年3月6日
案件後續:程宇以強制性交與殺人等罪,一審判決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檢方上訴中。
個案現況:偵查期間被羈押4日獲賠償2萬元。網紅事業嚴重受挫,現仍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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