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禁蒙面法》5日啟動 陸委會呼籲國人「留意禁制作為」

▲香港10.1銅鑼灣遊行,黎智英也現身。(圖/記者黃彥傑攝)

▲香港民眾示威遊行戴上口罩。(圖/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陳政錄/台北報導

香港今(4)日通過《禁止蒙面規例》,週六(10月5日)零時零分生效,對此我方陸委會傍晚透過新聞稿表達「嚴正關切」,並呼籲國人留意相關禁制作為、避免前往示威活動現場。

▲▼ 中環遊行,反送中,香港,禁蒙面法。(圖/路透社)

▲港府將實施禁蒙面法。(圖/路透社)

陸委會指出,對於禁止蒙面規例上路,我方注意到香港社會對此有所疑慮,擔憂此作法恐侵害民眾的人身安全、表達自由及人權、法治等,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與金融中心地位,並相當擔心未來執政者將依「緊急法」恣意而為。

因此陸委會也再次呼籲港府,面對當前情勢,採取爭議性的作法只會激化對立、製造對立。最佳的解決方案,仍是本於人權、自由等核心價值,妥善回應香港民眾期待,讓香港社會早日回復穩定運作。

▲▼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陳政錄攝)

▲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陳政錄攝)

陸委會還說,特別要提醒國人,近期如要前往香港或經香港赴中國大陸,務必留意此規例實施後的各項禁制措施,除宗教、醫護、健康需要等可合理解釋者外,避免蒙面(如帶面罩、口罩等)或前往示威活動現場,以免影響自身安全,並誤觸法律,遭港府監禁或罰款。若在當地遭遇問題,可撥打本會香港辦事處(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4小時急難救助電話(852-61439012),尋求協助。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4)日率司局長召開記者會,宣佈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通過《禁止蒙面規例》,週六(10月5日)零時零分生效。她同時強調,引用《緊急法》不等於香港進入緊急狀態,所以簡單來說,暴力不升級就不會再出手段,反之港府就要繼續去尋找方法。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圖/翻攝香港電台)

▲林鄭月娥,禁蒙面法。(圖/翻攝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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