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被狗咬傷手「求償3億天價」 看病只花她1409元

秋田犬,Akita,狗,惡狗,惡犬。(圖/示意圖/達志影像)秋田犬,Akita,狗,惡狗,惡犬。(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婦人遭鄰居的狗咬傷手竟求償3億元。(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何姓婦人2014年被鄰居婦人養的小狗咬傷右手背,她氣得提告求償600萬餘元的醫藥費及近3億元的精神撫慰金;新北地院認為何姓婦人提出的醫療單據只有1409元,其餘沒有舉證的求償不合理,官司纏訟了3年,最後判賠1萬1409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4年9月家住中和的康姓婦人帶著3隻愛犬出門,搭乘電梯到1樓時,其中一隻有牽繩的狗突然攻擊正在等電梯的何姓婦人,造成她右手背表面撕裂傷,康婦因此被控過失傷害,最後被判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確定。

何姓婦人除了刑事外也提出民事賠償訴訟,要求對方支付600萬1410元的醫療費,且因精神痛苦,另外又要求精神慰撫金2億9588萬8590元,共3億189萬元。

康姓婦人表示,當下沒有看到自己飼養的狗攻擊對方,直到對方反應後,有說要送她去醫院卻被拒絕,對於愛犬咬傷對方真的很抱歉,但認為對方的求償並不合理,只願意就有單據的2張醫療費用收據賠償。

法官認為,何姓婦人僅提供2張收據1409元,其餘未舉證的求償並不合理,此外精神撫慰金的部分求償過高,考量雙方收入後,將撫慰金減為1萬元,何婦實際得到的賠償為1萬14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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